现场没有搏斗痕迹,有一枚弹壳,一个日记本以及一枚印章。侦查员迅确定了死者身份,即文教局工作的职工赵洁珊。
赵洁珊长得极为漂亮,未婚,且追求者众多。
当时警方以情杀方向开始侦查。
把所有追求过赵洁珊的男人进行了一一排查,没有任何收获,这件案子就这么暂时挂了起来。
直到1951年,死者赵洁珊的父亲,给哈尔滨政府写信,要求警方早日破获此案。
可能这封信被某个领导看到,立即成立专案组,并限期侦破。
在现场遗留的日记本中,有这么一段话,就是我前面所讲的:“我是一颗种子……”那句话。
日记本里有一张纸条,纸条里写了两个地址:
工厂街25号,水道街15号。
还有那枚印章,属于文教局的一个干部,姓谯。
受害人赵洁珊死前,曾和谯某是男女朋友关系。
警方找到谯某时,谯某回忆,自己有一次与赵洁珊逛街,忽然赵洁珊脸色大变,随即拉着他躲进了一旁电影院里。
回家后,在日记本上写下了那句“我是一颗种子的话……”
不过谯某并不知道,赵洁珊看到了谁。随后,警方来到工厂街25号。
这里是一户人家,前门为工厂街25号,后门为水道街15号,也就是说这户人家的院子,正好建在两条街道中间。
这户人家的主人姓邵,名为邵植华。
然而,邵家的情况特别复杂。邵值华共有四个孩子,大女儿邵玉魁,大儿子邵连魁,小儿子邵亚魁,另外还有个小女儿。
两个儿子在解放前皆是国军,而小女儿的丈夫还曾在中统工作过。
不过哈尔滨解放后,皆投诚。
邵玉魁呢,和死者赵洁珊是同事,两人年纪相仿。
而且解放前,就是1945年前后,邵玉魁和赵洁珊同在国民党“哈尔滨妇女协进会”工作过。
由于二人皆是知识女性,所以解放后留用,为新政府工作。
更有戏剧性的一幕是,邵值华在1948年1o月份,曾上交过一把手枪,枪的型号与杀害赵洁珊所用的型号相同,并缺了一颗子弹。
这就与射向赵洁珊后脑的那颗子弹对应了起来。
邵家人的复杂身份与种种巧合让他们成了警方的重点怀疑对象。
在赵洁珊的日记本上,抄写了鲁迅先生《无花的蔷薇》里几句话,至于哪几句我就不一一去描述了,总之是鲁迅先生斥责了民国政府。
可作为当时的警察,文化素养并不高,他们看到日记本上的这些句子,认为是赵洁珊自己写的。
所以推理来推理去,警方认为赵洁珊有反革命思想。
那么再联合谯某的话,警方认为,那天赵洁珊在街上,见到的就是邵家人。
和电影情节一样,警方认为,邵家人依旧是特务,想拉拢赵洁珊,而赵洁珊不愿,被邵家人骗到江边灭口。
警方随后提审了邵家人,可是邵家人根本不承认。
就这么拉扯间,时间来到1954年。警方先是逮捕了邵亚魁,并屈打成招。
邵玉魁承认自己家人是特务,承认赵洁珊是自己所杀。
拿到邵玉魁的口供,警方马上逮捕了邵玉魁。
邵玉魁当时怀孕8月。被抓后一头雾水,在警方车轮战的审讯下,邵玉魁很快就吃不消了,为保住腹中的胎儿,只好在有罪供述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再之后,邵连魁以及妹夫李子和,皆以特务身份被抓。
这桩历时六年的凶杀案终于“水落石出”了。邵玉魁当年,37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