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哥狠狠关上门,然后让孩子们都站着,自己坐到掉皮的沙发上,瞪着大眼睛盯着他们。
孩子们有些局促,因为他们都能看出来鑫哥此时的心情不是特别好。
“听好了,小崽子们,不管你们之前听了什么,记住了什么,从现在起,你们都要听我的话。也就是说,我才是你们的老大!”
鑫哥树立威严般扫视众人,“让我告诉你们为什么。每个月,我会将你们的表现上报;你们的钱和伙食费也都是从我这里发的。懂了吗?如果我想让你们饿肚子,你们就只能饿肚子。如果我看你们谁不顺眼,我就会动手!”
说着,鑫哥突然将手伸向大盗,抓住了他那扎眼的黄色短发,拉到自己身边,恶狠狠地说,“老子最烦就是手欠的,告诉你,如果以后再动我东西就要你好看!你他妈就是小偷,以后这里所有人都得管他叫小偷!”他把大盗狠狠推了回去。
不过还没完,“还有你!”鑫哥又吼了一句,指着小豪,“别他妈以为会打几颗子弹就了不起了,老子可是用它杀过人!”
训完话,他沉默了一会,又换了另一种表情。“这就是这里的规矩,小子们,别怪我粗暴。如果你们表现的好,咱们以后就是最好的兄弟。我们荣辱与心,生死同共懂了吗?”
嗯。看着那双虚伪又奸诈的眼睛,小豪懂了,那就是这个人是绝不会跟他们荣辱与共,生死同心的。
鑫哥当晚就分配了房间,他将小豪与大盗,不,是小偷安排进了一间逼仄的房间,自己和二哥则带着其他三个孩子住在宽敞有余的大房间里。
晚上,大房间灯火通明,五个人有说有笑,喝着啤酒,吃着花生,嗑着瓜子。有人大吹牛皮,有人谄媚应和;而另一边,小豪与小偷只能在狭窄的房间内躺在没法完全伸开腿脚的上下铺上,闻着股股未散尽的臭味发呆。
这屋子放下一张上下床铺,一台电视和一个衣柜后,几乎连落脚的地方都没了;墙皮脱落大半,缝缝补补多次的墙面还是漏了几个洞,顶棚不仅发霉,还有数不清的裂缝,显然已经兜不住雨水了,唯一的插排后那根破了好几处橡胶皮的电线不知伸到了哪里。不过两人毫不在意。
“你那手很厉害。”小偷盯着头顶的装饰板突然说。
“你那手也是。”小豪敲了敲床板以作回应,“不过,那是习惯吗?”
“什么习惯?”
“偷东西啊,大盗。”
“啊哈,没错,我是一看到好偷的东西就忍不住下手。所以,你得时常小心点。另外,还是叫我小偷吧,省得别人不给你好脸。”小偷开玩笑地说,“不过放心,我不会偷你东西的,咱们现在是绑在一条船上的蚂蚱了,不是吗?”
“绳子。”小豪说。
两人笑了一会。
小偷突然问,“跟我说说你是怎么学会那东西的,我看了就怕。”
“见多了就不怕了。”小豪说:“我以前认识个人,她就专门弄这些东西。”
“跟我一样。”小偷说。
“有人教你?”小豪问。
“当然,这可是门手艺,最古老的手艺。”小偷故作神秘地说。
有杀人这门手艺古老吗?小豪想问,不过床上已经传出了轻微的鼾声。
小豪闭上眼睛,知道自己一时无法入眠,他每次想事情的时候都会这样。
他想不起来,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进这里的。作为一个孤儿,一个有着大半虚假身份的孩子,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在这个世间存活。
托某人的福,他见识到了这个世界是多么凶顽险恶,和他曾经身处的温室天差地别。他知道自己已经无法再在光明下心安理得的生活了。
于是,他朦胧间给自己找了一条路。他既不能入得太深,免得有性命之忧;也必须稍微靠近,试试水温,获取经验。所以他伪装成落魄孤儿,在城市的阴影中求生,直到被‘选中’,稀里糊涂加入了这个组织。
说实话,他还不知道这群人是干什么的,他只听说他们是一伙黑帮,许多人还管他们叫黑社会。
鑫哥说他杀过人,小豪认为是假的,因为他觉得鑫哥没有杀人的勇气,或者说,开枪的觉悟。
但这并不代表这个组织不干恶事,相反,只要听过这座城市的另一个名字——罪恶之都,便能明白,在夜深人静时,会有什么浮出水面。
吵闹、不安、仇恨、危险……他已经走上了一条路。风景如何,那就只能走着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