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走么?郑兄弟。”汤和志闻言问道。
“不走,”志文答道,“有乌木格给我们找的这么好的藏身之所,他苏鲁特在明,咱们在暗,怕什么。”
“那。。。郑公子,你。。。我。。。”乌木格期期艾艾地说道。
“以后我们吃什么,你就吃什么。”志文笑道。
乌木格脸上绽开笑容,“多谢公子。”这句话的意思再明显不过,那是收下他了。
“孟根、巴根、朝鲁、查干。”志文一口气点了四个蒙古小子的名。
“公子有何吩咐?”
“你们几个跟着乌木格,去摸一下苏鲁特的底。”志文说道。
乌木格是新人,让他一个人去的话,志文不是那么放心,而这四人是纯正的蒙古人,正适合在这里打探消息,即便在苏尼特牧民中露了一小脸,破绽也不大,总比其他人好得多。
“郑兄弟,你是想。。。?”汤和志想到志文那神出鬼没的身法,似乎明白了志文想要做什么。
“先找苏鲁特好好谈谈,看看他愿不愿意与咱们合作,要是不能合作的话,咱们再。。。”志文没有把话说完,所谓合作,志文的想法是,首先,苏鲁特得把今天从牧民们索来的钱粮退回去,并认可为他放羊的牧民,可以自由地将羊毛卖与志文他们,从而消除牧民的心理阴影,不这么做的话,牧民们恐怕短期内是不敢再来换羊毛的。
其次,若苏鲁特这人知趣,愿意按照志文所说的去做,那么志文可以定期付一笔钱粮给他,算是给他的补偿。
而志文在补偿了苏鲁特之后,再以每斤羊毛二两粮食的差价,全权委托给林远的达林台部来收购羊毛,发放粮食等事宜,他们算是志文在草原上的代理人。
这些琐事,志文他们是不做的,也没空来做,这一次不过是凑巧碰上汤和志他们,才顺手帮忙的,当然,还要解决牧主不肯合作这样的大麻烦。
这个模式放到后世,就相当于志文承包了苏鲁特的羊毛,然后又将具体事宜分包给林远。
作为牧主,只要不贪心,不费一丝力气,就能省心省力地从志文那里获得一笔额外的、旱涝保收的稳定收益。
而牧民们放养羊只,除了牧主给的那点可怜的口粮,每年两季的羊毛则成了收入大头,只要有羊放,又不偷懒的话,至少粮食是不用过多发愁了。
一斤羊毛一两粮食的收购价格,与其说是向牧民们买,不如说是他们剪羊毛的劳动报酬。
达林台部更不用说,作为志文在草原上的代理人,二两粮食的差价,能让他们赚得盆满钵满。
志文作为最重要的一方,从羊毛上获取的收益大得让普通人难以想象,付给牧主、牧民还有林远的费用完全不成问题。
这样一来,羊群实际上成了四方共有之物,这是志文在经历了达林台部和苏尼特部的两次羊毛收购,总结经验教训,结合草原的实际情况,在心底逐渐形成的理想模式,可以说牧主、牧民和林远,还有志文这四方,都实现了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