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也许是个强壮的男人,不然贾尔斯先生不至于追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公爵大人喝了一口咖啡,然后略带嫌弃地放下了杯子。
哦天哪
这里的咖啡味道太奇怪了
什么都像,就是不像咖啡
不过两人在这里本来也是为了找个相对安静的地方分析案情,倒也不是特意过来吃东西的。
格蕾丝待在公爵府,嘴巴早就养刁了,因此这些东西她也没怎么动。
反正流浪汉们会解决掉它们的。
“也不见得,万一那家伙手里有枪,或者贾尔斯先生赤手空拳,一切可就说不准了。”格蕾丝下巴抬了一下,指向后街的方向,“五点区的主干道越往下越混乱,贾尔斯家的位置还算是相对安全的。”
“再往下走,那些帮派动不动聚众斗殴,有的时候甚至会动用热武器。这么乱的地方,有打斗声也不太会引起别人的注意。”
格蕾丝从马甲口袋里拿出怀表,打开了一眼,时间已经到了下午四点半。
“艾迪探长怎么还不回来,我原本还想让他和我们一起去集市。既然安东尼记得贾尔斯夫人是去集市买东西去了,想必那里应该有人见过她。”
贾尔斯夫妇应该不算多么富有。
因为他们所租住的这种联排别墅,高度仅仅有两层,位置又离贫民窟不够远。
这样一栋房子,一周的租金应该在六到八美元上下。
即便如此,贾尔斯夫人也没有雇佣仆人,而是自己照顾孩子。
这说明,即使是雇佣年薪十英镑,或者说五十美元的、在仆人当中地位很低的杂活女仆,对于贾尔斯夫人来说,也是一笔要仔细斟酌的开销。
美国的中产阶层相比较而言,不像英国的中产阶层那么在乎面子。
如果这事放在英国,哪怕是年薪一百二十英镑的家庭,恐怕也要挤出来十个英镑,雇佣一名仆人。
因为中产阶层家庭里,家里没有仆人的主妇,经常连邻居举办的聚餐都不好意思去街坊四邻的议论会把她淹没。
总而言之,贾尔斯夫妇的家庭还不足以让一个人处心积虑地去谋财害命。
如果罪犯是临时起意,洗劫
这样的家庭还有可能。
但是那个“约翰叔叔”明显是蓄谋已久。
由此可见,仇杀或者因为某些秘密而杀人的概率更高。
在格蕾丝来,贾尔斯夫妇生还的几率已经非常低了。
因为凶手在行凶之前,还堪称变态地告诉安东尼,他很快就可以“唱儿歌”了。
至于是哪首儿歌,结合今天的谈话,自然是不言而喻。
格蕾丝和公爵大人没能等到艾迪探长回来,时间就到了七点多。
两人决定明天再去集市。
第二天一早,当公爵大人和格蕾丝,以及刚刚从海滨回来的查尔斯医生一同吃早餐的时候,艾迪探长找了过来。
像格蕾丝这样一来到纽约就名声大噪的人,艾迪探长找到她的住所可以说是毫不费力。
亚度尼斯刚刚打开门,这个像棕熊一样的大块头就大跨步挤了进来,让客厅和餐厅里的男仆都忍不住暗中防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