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还没等弗格斯探长对女孩的身份展开调查,伦敦就发生了惨案。
发现尸体的是在伦敦东区的白教堂区巡查的一名巡警。
在他所负责的区域里,一处隐蔽的住宅里总是传来扰人的狗吠声。
巡警被噪音吸引,于是选择去那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一进院子,他就被院子里的惨状惊呆了。
一个男人面朝着他的方向,或者不如说是面朝着门口的方向,趴在地上,背后和腿上全都是刀伤,整个人已经血肉模糊。
在他旁边的雪地上,有人沾着血写了一句话诱拐孩子的绑架犯已经被审判。
巡警壮着胆子继续往里走之后,又见了两具尸体,这才连忙跑回了警局,把情况报告给了他的上司。
弗格斯探长带人到现场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清晨了。
“他们是两天前,也就是二十六号那天下午被杀的,因为现在天气寒冷,凶手杀人后又开着门窗,所以没办法确定具体的死亡时间。”
法医做了初步检查之后,说出了死者的大概死亡时间。
“凶器应该是一把细长的刀,非常锋利,但劈砍时造成的伤口不算很深。”法医检查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死者虽然中了很多刀,但实际上真正的死因可能是失血过多。”
“你是说,这些伤都不致命”弗格斯探长的声音提高了八度。
“虽然起来伤势很重,但除了非常疼痛以外,这些伤导致的后果就是持续流血,而不是让死者立刻毙命。”
倒在院子里的男人,已经有警员测量了他的身高,足有六英尺二英寸188,绝对不可能是那种在危险时任人宰割的人。
“我必须检查他胃里的残留物,才能确定他的真正死因。”
法医挥了挥手,就有人帮他把这具尸体抬到了那车上。
这时格蕾丝和约瑟夫刚好赶到案发现场。
他们今天早上去往苏格兰场的时候,听说了命案的事,于是火速赶了过来。
当两人到雪地上的字的时候,约瑟夫表情古怪,“自认为是正义使者的谋杀犯。”
加里警官打开窗户
,从房子里冒出头来,“探长,这里面有一具孩子的尸体,极有可能是失踪的路易斯。”
格蕾丝眼着弗格斯探长从雪地里弹了起来,就像一只突然见黄瓜的猫。
“什么”弗格斯探长以百米冲刺地速度冲到了加里警官面前。
“虽然脸上也中了几刀,但从五官依稀可以辨认出来,而且他身上的衣服,就是卡梅隆夫妇所说的那件黑色呢子外套,衬衫袖口内侧还绣着他的名字缩写”
“这可不妙啊”弗格斯探长沉着一张脸,“仔细搜索,还有没有其他尸体。”
“是,探长。”
格蕾丝站在窗前,着法医钻进屋子里去检查孩子的尸体。
在孩子的尸体旁边,还有一个面容姣好的女人,腹部插着一把刀,侧身倒在地上。
女人的死法并不痛苦,但非常具有羞辱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