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薇屈居第二,其实也不能全怪安默把她挤下去了,她自己过早和男生“耍朋友”也有一定关系。
李小薇打小就长得很漂亮,又有个会收拾的老妈,总是把她打扮的很“洋气”,所以颇受男生的喜欢,老早就和男生打得火热。
当然不一定会干啥事儿,但这样会分散精力呀,所以成绩有所下滑。
好在她后面的学生更不爱学习,所以保持着千年老二的地位。不过,她对唯一超过她的安默心有不快,还曾让暗恋自己的男生找过安默麻烦。
不过安默见情势不对,溜得快,跑去告诉了老师。那个男生被狠狠修理一顿后,没过多久就退学了。
对于这里的孩子,能老老实实念完初中,那简直是奇迹,尤其是男孩子。
对于一个混混学生的退学,自然没有对安默造成任何影响。
杨英兰还想再八卦一些什么,但见安默兴趣缺缺,自己也就没讨那个无趣。
结完账,安默拎着东西出门,刚下了台阶,一辆载着一男一女的摩托车,从身边疾驰而过,吓得她手一松,手里的东西全部掉在地上。
安默一面捡东西,心中忍不住埋怨起来——街道这么窄,就不能开慢一点吗?
就在她刚重新装好,准备离开的时候。身后响起一个娇俏的女声。
“安默?!”
闻声,安默回头,看向对方,正是刚才摩托车上的女生,而且不是别人,就是杨英兰的女儿李小薇。
李小薇一如既往地漂亮,脸上画着精致而不夸张的妆容;一头栗色的大波浪卷发扎成马尾,高高束在脑后;身上穿着一件高腰的白色羽绒服,很时尚的款式;纯黑打底裤配上一双过膝的长筒皮靴,显得人异常高挑。
她把自己打扮得光彩夺目,无论站在哪里,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她身后跟着一个年轻帅气的男生,一米八左右的个子,皮衣皮裤马丁靴,还有酷酷的发型,左耳戴了一个骷髅头的银质耳钉,唇角微咧,挂着几分邪气的痞笑。
两人看起来倒挺般配的,至少外貌上是这样的。
就算有不愉快也是以前的,安默礼貌地点头:“嗯,好久不见。”
相比李小薇的光彩夺目,安默就普通得多了。
首先从素面朝天那是肯定,不过也是天生丽质,虽然比不上李小薇明艳,但也有自己的清雅不俗。
至于穿的嘛,短款羽绒服,牛仔裤加运动鞋,看起来干净利索。不过,站在李小薇旁边,乍一眼看过去,肯定是那种被忽视的角色。
李小薇好像不记得两人以前的不愉快,爽快地向安默发出邀请:“二十七我们小学同学去镇上聚会,你来不来?正愁不知道怎么联系你呢。”
“聚会?”安默不由得皱起眉头。
小学班上的同学,因为被孤立的原因,她和所有人都没联系。她一个被排斥在外的人去,感觉很突兀,而且多半还是会被孤立,她有必要自找不痛快吗?
不去的话,还是该找一个适当的理由拒绝。
看出她心有犹豫,李小薇劝说起来:“别呀大学生,我们班可就你一个人考上大学,你来给我们讲讲大学生活都什么样,也让我们羡慕羡慕。”
额……
这样一说,安默更不想去了,硬着头皮笑道:“到时候再说吧,说不定我有空就能去。”
说不定有空,其实应该没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