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狼牙棒砸在了一个士兵的盾牌上,盾牌被砸得粉碎。
就在此时,回过神的长枪手再度出击。五条长枪狠狠刺过来,义无反顾。迅疾无比。鞑子还想故技重施,可是他的速度终究慢了一点。一名士兵的长枪正好刺中他的咽喉,鞑子吃痛,丢了盾牌,急忙用手抓住。
其他士兵哪里还会错过机会,一起发力,长枪刺入了鞑子的小腹,顿时肠肚破裂。内脏都流了出来。鞑子高大的身躯终于倒了下去,就像是墙倒了一般!
“啊!台吉死了!胡扎杀了台吉!”
身后的鞑子都惊呆了,他们眼珠子充血,不要命地冲上来。
亲卫们依旧面无表情,机械地挥动长枪。他们从训练开始,就只会两个动作,一次次举枪,一次次无情地刺出。鞑子身体上多了一个个血窟窿,无奈倒毙在地,不管他们如何叫嚷。都无法逃脱这个命运,城头被鞑子的鲜血染红!
“鞑子叫嚷什么,谁死了?”张恪问道。
“大人。听说死了一个台吉,好像叫什么赤戈!”
张恪心头一震,他这些天都在和鞑子作战,对他们的情况也知道很多。赤戈是奥巴代青的次子,凶猛异常,据说有炒花第一勇士的美称,难道刚刚那个大个子就是赤戈?
“死了好!”
张恪暗暗咬牙,抽出刀,也加入了杀戮的行列。
从黄昏开始。攻击一直持续了两三个时辰,城下的尸体堆积如山。张恪浑身都被鲜血浸透了。皮靴中发出“库擦”的声音,两条腿像是灌铅一般。
“大人。鞑子退了!”
张恪一屁股坐在了城头,城头上完好的士兵只有两三百人,亲卫也损失了一大半。不过每一个亲卫至少杀死了三四个鞑子,正是他们的努力,才把鞑子杀退。
城下飘来一阵米香,健壮的妇人挑着食物,到了城墙上面。疲惫饥饿到了极点的士兵,也抓起东西就吃。即便是味同嚼蜡,也大口大口咽着。有人被恶心的味道刺激的呕吐,可是把东西吐出来之后,他们还是含着泪大吃大嚼。
虽然没有人说什么,但是大家伙心知肚明,广宁的战斗到了最后的关头,说不定明天的太阳升起,他们就再也没有吃东西的机会了。现在多吃一口,多一分力气,就多一丝活下去的可能!
一贯斯文的王化贞也毫无形象地坐在城墙角落,和张恪一起大口吃着米饭。
“永贞,这是你们义州种出来的大米吧?比起江南的还好吃,不要菜,一点大酱,就能美餐一顿!”王化贞吞下了最后一粒晶莹的大米,突然眼圈泛红。
“永贞,你说咱们还能不能吃上明年的大米了?”
……
苍茫的长城之外,有一伙强盗,他们崛起不过半年的时间,和那些抢劫大明百姓的土匪不同。他们专门抢掠蒙古人,牛羊马匹,所过之处,鸡犬不留。
蒙古人到来,常常只能看到一片漆黑的焦土,还有挂在旗杆上无头的尸体,无情地嘲弄他们的无能。
蒙古人也发了狠心,几次组织上万的士兵攻击这伙土匪居住的黑山口一带,结果往往是一无所获,黯然收场。
这伙土匪成了鞑子的噩梦,不少部落不得不向草原内迁。
凛冽的北风之中,神出鬼没的土匪全都聚集在了一起,站在中间的是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他的身上披着厚厚的铁甲,神情严肃!
“弟兄们,告诉大家伙,鞑子入寇广宁了!张大人眼下正被困在广宁!鞑子敢惹张大人,那是在找死!”
“没错!大当家的说得对!”土匪头子们群情激奋,纷纷说道。
刘全秀看得微微点头,笑道:“大家伙还算有良心,咱们一切都是张大人给的,现在就是报恩的时候,跟着我,出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