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肉香气传了过来,赵国茂立即抬起了头,顺手就将窝窝扔了,抓住一只送到面前的烤雁腿,大口大口地吃着,还含含糊糊地说着,“真香!”虎台县里能吃的牲畜早都杀尽了,大家都好久没尝过肉味了。
宁婉手疾眼快地接过窝窝,重新拿帕子包上收起来,现在城里还有高梁大豆面的窝窝,再过些时候恐怕就连这窝窝也吃不上了,又叹了一声气,“大雁又回来了。”如果不是自空中飞过的大雁,城里哪里会有肉?猪羊牛不必论,就是战马也早杀了,就连过去随处可见的麻雀早被大家想法子捉着吃光了,这些天大家都盯上了北归的大雁,只是回来的大雁还不多呢,更不好射。
想想刚巧夷人南下时正是大雁南飞之时,现在正过了半年大雁回来。
铁石就站在她的对面,身上的铠甲冷冰冰的,人也冷冰冰的,可一双眼睛却在盔甲下亮闪闪的,将另一只雁腿递了过来,“一早上打的。”
一只大雁能有多少肉?差不多都在两只腿上吧。现在都拿来给自己,他吃什么?宁婉就摇头说:“我一向不爱吃肉,而且我是乡村里出来的,从小吃高粱面的窝窝习惯了,根本不觉得苦。”
卢铁石眸色深沉,他一向不大爱说话,只道:“让你吃你就吃!”说着又将雁腿向前递了一递。
宁婉暗暗地咽了一口唾沫,却更加用力地摇了摇头,“真的!我娘家是三家村的,你一定没听过那个地方吧,就在马驿镇旁的大山中,那边的地种不了麦子,因此到处是成片的红高粱,我从小就吃高粱米粥、高粱面窝窝长大的!”
“三家村?”卢铁石重复了一句,猛然用凌厉的目光打量着宁婉,“你小时候是不是救过一个人?骑着马摔倒在你们村口的?”
宁婉被他看得脸不禁有些红,想向后退一步,可身后就是城墙,便垂下了头。可他问的那件遥远得不能再遥远的事却还记得,就轻声答道:“是啊!好像是个冬天。对了,那年我受了伤,又被人诬赖,心里十分气闷就出了门,正好就遇到了一个人……后来我就将那个少年扶起来送到马上,此后再没听到过他的消息。你竟认得他?”
卢铁石并没有回答,却喃喃道:“原来如此,无怪我一直觉得你有些像!”
宁婉就奇怪地抬起头来问:“像什么?”
这时候赵国茂已经将一只雁腿啃得干干净净,就拉着宁婉的手摇着道:“二少奶奶,我还想要。”
宁婉就将那窝窝再递给他,“不许再要肉了,乖乖地吃窝窝!”
“不嘛,不嘛,我还要吃肉!”
“拿去!”铁石将那只雁腿塞给赵国茂,“去别处吃!”
赵国茂就拿着雁腿欢快地跑了。
宁婉心里着实不好意思,“他其实什么都不懂,就是个七八岁的孩子,其实连七八岁的孩子也不如呢。”
铁石摇了摇头,“你怎么嫁了他?”
自围城之后他们就认识了,后来更是往来颇多,虽然男女有别,但在守城时平日的那些规矩早没有人在意了,如今大家敬重的是能够担起事情的坚毅女子,就像许千户夫人也就是羊家大小姐那样的,被许千户扔在虎台县里却没有哭闹,反而拿起一把刀上城与男人一般守城。宁婉原也不是一朵柔柔弱弱的娇花,正逢此时,不只当起赵家的家事,典史的事务,就连虎台县里的事务也为县城里担起一大半来呢。
但尽管如此,他们在一处说的从来都是与守城相关的事,就算有一两句带了些别的,也只一带而过,从来都是守礼的,现在卢铁石就过了界了。
平常嫁娶自然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自己嫁给赵国茂还真是另有原因,宁婉从没有对别人说过,赵太太自也不会说出去,便是有人猜测到一些,但也只能背地里嘀咕,再不好拿到面上来嚼舌头。
不过那些面子上的事儿宁婉早不在意了,便笑笑道:“我娘家穷,娘早没了,爹又得了痨病,在赵家的庄子里打零工挣钱,因此婆婆就认识了我。正巧赵国茂的奶娘身子不好,她看我心不坏就把我买回去给赵国茂做妾,替奶娘照料他,后来觉得我还算能干,就将我扶了正,又把赵家交给我。”
“呯”地一声,卢铁石一拳砸到了城墙上,他纵是有力气,但血肉之躯怎么也比不了坚硬的砖石,手背上便冒出了血。
宁婉吓了一跳,“你这是怎么了?”刚刚裹伤的布没有在手边,又没法从他身边绕过去,便从衣襟上扯下一块替他包扎,只当他是为自己抱不平,就又道:“我婆婆人不坏,对我娘家也有恩情,我爹正是用她给的银子最后才过了几年好日子,连我大姑大姐家都跟着借了光,我心里再没有什么不满的。就是国茂,他只是不懂事,平日里也肯听我的话,因此只要我活着总会顾他。”
正说着,赵国茂又跑了回来,举着雁腿道:“二少奶奶,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