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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李玥然开服装店且生意火红的事还是传到了柳家人的耳朵里,柳母一听自己的女儿抛头露面做起了生意,立马气的病倒了,起不来床了,还不吃不喝,只说着柳父不把女儿接回来,她就绝食。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谢芳菲和那位麦克先生就要返回北平了,临走之前,麦克先生为了哄美人一笑,特意带着她去了香港最近最有名的承诺去买衣服。谢芳菲发现了承诺其实是李玥然的店,店里的衣服也都是李玥然设计的。觉得十分不可思议。

回北平后,有一次和友人聊天的时候,说起许文轩夫人的桃色新闻的时候,谢芳菲无意中说了一句,许文轩看人的眼光是越来越差了,旁人追问的时候,她就将李玥然在香港开店的事情说了出来。此事顿时传开了。

柳书含在北平的一个朋友将这件事告诉了柳书含,柳书含立刻告诉了柳母,他的本意是听说那个承诺十分赚钱,这样赚钱的生意怎么能让妹妹独吞呢,当然得归到公中啊,自己或许也能分一杯羹啊。谁知道柳母一听说小妹抛头露面做生意,就气的病倒了。还闹着绝食要让小妹回来。

柳书含见状,连忙溜走了,事已至此,已经不是他能控制的了的。若是让爹知道了,是自己泄露了消息,那自己肯定要倒霉了。柳书含让妻子去服侍柳母,自己借口出去进货,溜了出去。

柳父面色阴沉,“你想要如何随便你,总之,就算是我死了,也不许将清含叫回来。现在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有心思计较这些。外头的女人抛头露面的难道还少了?还是说你就见不得清含好?”

柳母泪流满面,“我怎么就见不到清含好了?我这还不是为了清含好。她这样抛头露面做生意,以后还有什么好人家愿意娶她啊!她以后可怎么办啊?”

柳父气道:“你不是一直说什么三从四德吗?那好,在家从父!我这个当父亲的还没说什么,你有什么资格对清含的事情指手画脚?出嫁从夫,你已经嫁到柳家这么多年,到底还要不要听从我这个丈夫的话!”

柳母眨眨眼睛,无言以对了。

第109章民国小记之配自强十一

此时远在北平的许家,也是一片沉默。

好半天后,许父叹了口气,“好了,做出这幅样子来给谁看。当初是你自己执意要离婚的。本来就是我们许家对不起清含。如今清含能过得好,我们应该高兴才是。”

许母低头抹着泪,“要早知道文轩看中的人都是这个德行,当初我怎么也不会答应文轩和清含离婚的。清含多好的儿媳妇啊,在许家这几年,侍奉周到,家里的生意也打点的妥妥帖帖,哪像现在这个,整日只知道风花雪月,还,还给文轩戴绿帽子!若是当初没有离婚,说不定现在孙子都有了。”

“好了,说这些有什么用。”许父轻声说道。

“也不知道那狐狸精给文轩下了什么药,文轩这样对她深信不疑,我都亲眼看着她上了一个陌生男人的车,文轩竟然不相信我。”许母泣道。“造孽哦!”

“怪谁,还不是你自己造成的。当初那个谢芳菲不过是和人跳个舞,你当众打了她一耳光,说她水性杨花,到处勾搭男人。结果证实了你只是胡说。文轩肯再相信你才怪。好了,儿孙自有儿孙福,文轩都已经长大了,他的事你就不要再管了。”许父虽然也很不忿,但是却很无奈。

许母抹着眼泪说道:“生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文轩是我的儿子,哪怕他再大,他的事我也要管的。”

许父摇摇头,低头看起了报纸,不再说话了。只留下许母依旧暗自哭泣着。

窗外,许文轩停下脚步,身后站着一脸尴尬的佣人朱嫂。“朱嫂,我爹娘他们是怎么回事?”

朱嫂尴尬的笑了笑,“少爷,您不知道吗?先前那位少奶奶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老爷看到之后,念给了太太听,不知怎么的,太太听了之后,就这样了。”

文章?什么文章?难道芳菲有写文章骂爹娘了?许文轩掉头就往外走,只丢下一句,“别告诉老爷太太我回来过。”

朱嫂撇撇嘴,你不回来才好了,一回来就是要钱!先前谢少奶奶有句话说的挺好的,少爷的眼光是越来越差了。谢少奶奶好歹自己也有工作,每个月还能赚钱,这位倒好,整日没个正经工作,就知道花钱。哪个月少爷不得往这边跑个两三趟啊。

许文轩在路边报童手里买了封报纸,上了电车,坐下来,翻开报纸,找到了谢芳菲写的那篇文章,通篇写的都是她去香港的所见所闻所感,只在文章末尾一段,写到了一个人,“此次去到香港,最让我意外的是遇到了我前夫的前妻。这个关系说起来可能很多人觉得不可思议,其实事情原本就是这么不可思议。众人皆知,我的前夫是某人,在我之前,他还有个被他称之为封建糟泊的前妻。此次我在香港,陷入窘境的时候,是她出手救了我。彼时,我以为她仍旧是旧社会培养出来的女性。可几个月后,我偶然踏入了一家被香港上流社会极力追捧的服装店,承诺。在此,请允许我浪费些笔墨,为这个服装店打个广告,它的广告语十分诱人,“我承诺给你最好的自己”。这家店里的衣服,设计新颖,独特,或大方简洁,或新潮靓丽,或怀旧传统,每个女性都可以在里面找到属于自己的衣服。听说这家店下个季度还打算开发男士衣服系列。好吧,广告就打到这里。总之,我很喜欢这家店的衣服,可惜啊,价格让一般人望之兴叹。这家店的主人以及衣服的设计者,就是方才我说过的前夫的前妻,那个被称之为封建糟粕的女性。其实,在她身上,我看不到一点封建糟粕的影子,现在的她,是那么自信,那么从容。她似乎很喜欢穿着旗袍,因着她的喜欢,在香港这样中西方文化交流的城市,也带动了很多人穿起了旗袍。不得不说,她完完全全的蜕变了。或许她离拥有新思想新文化的新时代女性还有段距离,可是不可否认的是,她已经不再是某人口中的封建糟粕了。最后,祝愿全天下所有女性都能拥有美好的人生。”

许文轩看完谢芳菲的文章,深吸了一口气,他没想到谢芳菲竟然会和柳清含走在一起,他也没想到清含一个女子,竟然将生意做的那么大。难道过去真的是自己小看了她。只是生意做得再大,他也不会后悔和她离婚。他许文轩,堂堂北平大学文学副教授,怎么能有一个出身商户的妻子了,这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不过,清含还是喜欢穿旗袍,记忆里,自己曾和她说过,她穿旗袍最好看。所以日后无论春夏秋冬,一年四季她都穿着旗袍。她如今还是这样,难道还对自己念念不忘?这可不行。自己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她也应该早日从那段不合适的婚姻里走出来,她这样念念不忘,对彼此的生活都是不妥的。尤其小曼是个爱吃醋的性格,若是让她知道了,肯定又要哭闹不已了。

许文轩想着,要不要写封信给柳清含,让她不要再爱着自己了,早点放手的,对彼此都是件好事。

许文轩这样想着,又翻开了报纸,仔细看着,终于看到了那家服装店的地址,许文轩默默记了下来,打算回去就给柳清含写封信,让她不要再留恋自己,不要再试图打扰自己的生活。

回家后,许文轩看了看楼上,问着佣人,“少奶奶今日没有出门?”

佣人摇摇头,“少奶奶去了医院,回来后就上了楼,一直没下来。”

许文轩皱眉,“医院?”怎么去医院了,她生病了?许文轩急匆匆的上了楼,轻轻敲了敲卧室的门,“小曼,你睡下了吗?我进来啊!”

然后推门进去。

叶小曼正躺在床上,许文轩坐在她身边,仔细看着她的脸色,脸色是不怎么好,“怎么了?生病了吗?脸色这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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