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夏明瀚有点理解神豪小二少的想法,“上次那么痛快接下fm代言,是毅之喜欢他家衣服。听从之的意思这次毅之不喜欢,可人家把钱送到他面前毅之又不想推,就让从之跟对方谈。从之走不开,他身边又没有对咱这个圈子熟悉的人,让我过去一趟。”
“那你赶紧去啊,还说那么多干么。”林影霍然站起来,“多好的机会,我给你收拾行李。不对,先订机票。”说完直奔衣帽间。
夏明瀚好笑地耸耸肩。上次俩孩子不声不响接下广告她有意见,这次一听沈毅之不喜欢,急成这样……这女人啊,真善变!
路易威登的艺术总监马克和布里斯是邻居,沈毅之和布里斯一块上下学,马克经常能看到两个小男孩天天穿着球衣到处跑。
沈家混金融圈,马克混时尚圈,沈家又没人从事和时尚相关的工作,以致于他在沈毅之代言fm之前都不知道小二少姓什么。
马克以前偶尔碰见沈毅之,就觉得这小孩长得好精,同时,作为非欧人士的马克也不理解这么漂亮的小孩儿天天在草地上滚一身泥有什么意思。
加上沈家不差钱,在马克观念里沈毅之长大后会到家族企业工作,也就没往别处联想。
沈毅之为fm拍过不少硬照,其中一次他穿着一身纯白运动服,乍一看很像花都某支豪门球队的主场球衣,脚上踩着一双红的发骚的运动鞋,其实来自fm,整个人面无表情,冷冷地直视镜头。
马克休息时随手翻了翻杂志,一看封面人物,“好酷!”深邃的眼眸,高挺的鼻梁,配上化妆师稍稍修饰的一字剑眉,不大的小白脸给人英气十足的感觉。加上长年累月锻炼,小孩儿身体消瘦,看起来却很有力量。
“很酷吧,听说找这位小帅哥代言后fm又在华国开两家精品店。”旁边有人放下咖啡说。
马克摇摇头,“不,这小孩是我邻居。”虽然中间隔着好几家,距离也没超过一千米,应该算吧,“每次见到他总是笑眯眯的,嘴巴有点歪,给人一种坏坏的感觉。”其实他更想说花花公子,“就像个小痞子,我从没见过他这一面。”
“啊?”说话之人勾头一看,“是不是这个样子?”说着话往里翻一页。
沈毅之穿着粉色卡通t恤、外罩藏蓝色牛仔褂,下面是条卡其色七分裤,只有十来岁的小孩儿身高接近一米七,马克就看到满张纸上全是腿。
沈毅之歪着脑袋,微微抬起下巴,似笑非笑看着目无下尘,马克下意识坐直身体,“对,就是这个。”
“那这个呢?”对方又翻一页。
沈毅之又换衣服了,一身黑色小西装,脚踩黑色圆头皮鞋,短短的头发上抹了点发蜡,稚嫩的小脸看起来非常乖,像个英伦小绅士,“这是他么?”马克脱口道。
“当然!”先前说话的人为他科普,“fm新一季秋装。”
至此马克再遇到沈毅之是就忍不住走慢点,仔细观察一下他看着长大的孩子,也开始留意和沈毅之有关的报道。
康城电影节期间,沈毅之的照片不但登在时尚杂志上,他出演的唯一一部剧照也被不少报刊杂志翻出来。
起初小编做张国荣的相关报道,但生活在花都的小编一看到沈毅之的剧照,下意识联想到公司对面的fm的宣传海报。
小编忍不住赞fm公司眼光不凡,又没忍住列举出了沈毅之私下里的装扮,如果不是篇幅有限,她还得举例证明沈毅之生来就是吃时尚这碗饭的。
马克此时不得不承认,有人就是上帝的宠儿。
家世好,长相好,要身材有身材,要气质有气质,他若往时尚圈发展,和他同期的人只能捡他剩下的。
最近路易威登有打算在华开设分店,希望找一位亚洲面孔为他们代言,马克第一时间想到沈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