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多久。
马崇英打了温开水回来。
莫晚喝完水,伸出手讲:“指甲有些长了。”
马崇英闻言,又迅速找来指甲钳,给她剪指甲。
钟国辉回来的时候,看到这幕都惊住了。
少爷从小到大都娇纵惯了,可也不是谁能近身伺候她的。
她有很严重的精神洁癖,如果不是她认可或极为熟悉的人,想近她身都难,更别说是剪指甲这种有肢体接触的事情了。
细数来,除了莫爷和他,也就是那几个天天跟着她的保镖替她剪过指甲。
钟国辉看心安理得享受着别人服务,以及心甘情愿为她服务的青年,疑惑之于又隐隐有些欣喜。
少爷去读书,他最担心的就是她不合群了。
现在看来,她适应的很好。
而肖遥看到病房里粘腻的一幕,受不了的,从钟国辉那夺过饭就讲:“钟伯你先顶着,我去外面吃。”
在里面吃,他怕消化不良。
钟国辉看走掉的肖遥,又看床边仔细给女孩剪指甲的俊帅青年。
少爷这是谈恋爱了吧?
虽然年纪还有点小,但也挺好的。
这样一来,读书和恋爱分散她的精力,就不会想着重振家业的事了。
马崇英感到老头的视线,在磨好一个指甲后,抬头看他。“晚晚,你认识他吗?”
莫晚望着钟国辉讲:“他是我的管家。你以后叫他钟伯就好。”
马崇英听到这话,连忙放下手上的活,给他搬椅子。“钟伯您坐。”
钟国辉坐下来,打量一表人才又懂礼貌的青年。“你叫什么?”
“钟伯,我姓马,叫崇英,崇是崇山的崇,英是英雄的英。”马崇英说着,看了眼床上的女孩,详尽的讲:“跟晚晚是同学。”
他说的是同学,不是男友。
这样一来,他既照顾了女孩的感受,还尊重了钟国辉。
马崇英知道红门的事,也知道她的家人都死了,所以把这个管家当成了她的家人。
既然是见家长,在拿不准对方的态度时,当然要保守点,免得一句话说不好,弄得大家都不愉快。
钟国辉听完他的介绍,确实又对他满意了不少。
这小伙说话条理清晰,谈吐从容,还懂得顾全大局,知道照顾别人感受。
更重要的是,他们是同学。
既然是能就读军校的人,身份背景应该是干净的。
钟国辉热络的笑着问:“马同学,晚晚在学校跟同学相处的还好吧?”
跟同学相处,应该是不怎么好的吧?
马崇英拿捏不准的看向莫晚。
莫晚打断他们的聊天,直接讲:“钟伯,他是我男朋友。”
钟国辉装做意外。“哦,是吗?没看出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