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不知道只有陈涵呆在总部,闻言只当自己通风报信晚了一步,史诗级灾难片已然上演。
当下他顾不得多想,迅速作下自认为正确的决定,尽可能想将损失缩小一些。
“我知道了,马上就回来!涵姐你哪里都不要去,明白吗?”
“啊?哪都不要去?”
电话那头陈涵有点莫名其妙,似是犹豫了一阵,刻意压低声音道。
“可是……佳乐打电话给我,说是有些事要我出去谈谈。”
这下无疑是说到点子上了,林远毫不犹豫地以从未有过的强硬姿态嘱咐道。
“我说的就是这个事!不要去,你千万不要去!听我的,好吗?”
没办法,按照三女离去前的说辞,恐怕她们要拉帮结派为难陈涵,他不多顾忌着点怎么行?
给一票小女人当男人可不容易……
万一她们吵起来,当男人的帮谁都不是,当然要极力避免这种局面!
而且这事根本没法解决,好说歹说《婚姻法》摆在那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过陈涵显然没有林远那么多顾忌,听到他强硬的话语,顿时意识到两人在说同一件事。
“原来你已经知道了?刚才佳乐跟我说了,姐妹们几个准备谈谈我和你登记的事!”
林远闻言只觉得不对味,怎么感觉自己和她说的好像不是一件事?又好像确实是一件事?
问题在于他和陈涵登记过没错,但是美女老板娘貌似主观忽略了一个极为重要的重点……
这个重点便是他今天跑出来和邵敏登记,然后才发现问题,而且刚出民政局就被逮了个正着。
由此可以得出推论,范佳乐没有跟陈涵说清楚情况,而她本人貌似早已料到会有这么个结果。
想到这里,林远不禁有种被显山不露水的美女老板娘坑了的感觉,而且是被坑了白坑的那种!
套用夏妙妙的话,重婚在华夏大地上属于犯罪,这几乎是一个生活在华夏的人应有的常识……
深谋远虑的美女老板娘明摆着知道这茬才缠着他去登记,奈何当时他根本没想到过《婚姻法》!
现在闹成这样自然怪不得陈涵,人家不知道他没想到这个问题,就算知道也可以故意装傻……
不过眼下显然不是研究这些东西的时候,既然美女老板娘已经知道是什么事,那应该好办多了!
林远一边快步往天狼总部走去,一边通过手机给陈涵做思想工作。
“涵姐,你别跟那几个傻丫头胡闹,一切等我回来再说,好吗?”
只可惜任他思想工作做得如何到位,陈涵就是不愿意领情,不满地抱怨道。
“我们姐妹几个的事,你一个大男人瞎掺合什么?你管好你自己就好了!”
明摆着人家不听劝阻要“慷慨赴约”,林远差点给她气得哭了出来,一时间也是无奈。
她倒还真是天不怕地不怕,关键他怕啊!
别看他现在走在街上和平时一样,小心肝都快跳碎了……
不等他想办法说服陈涵,美女老板娘霸气地给他下了个“最后通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