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前有一个高台,高台上有一张桌子,三把椅子,上面分别坐着三个人。
中间那人的身前放置着一块牌子,上面写着:
审判长。
高台的下方还有一张桌子,那里坐着的是书记员。
墙壁上挂着国徽,象征着法律的权威和公正。
林源低头一看,身上正穿着囚服,戴着手铐。
旁听席上一片哗然,几位受害者家属极为恼怒的看着他们,要不是有人拦着,恐怕早就冲上去将他们撕成碎片。
等等,他们?
林源转头一看,才发现那位高大的狱友也站在他的身边。
他叫什么来着?
对了,怎么可能忘记。
他叫王景霖。
“咳咳”
高台上,那名严肃的法官开口了:“公诉人,请宣读起诉书!”
话音刚落,周围的场景再次发生变化。
脚下的瓷砖变成石板,周围的一切迅速老化,墙壁上开始出现一些山水画和书法作品。
正中央的国徽变成了一块悬挂着的牌匾,上面写着:
【明镜高悬】
牌匾下方是一张长方形的公案,公案上摆放着文房四宝和令签,公案后是一把高大的太师椅,椅背和扶手上雕刻着精美的图案。
他们的身旁多出了两排大汉,他们用手中的棍子敲打地面,嘴里整齐一致的高声喊着:“威武~!!”
“啪!”
公案上坐着一位身穿官服,脸上表情不怒自威的男人,他一拍手中的惊堂木:
“陈渊,王景霖,你二人可知罪?”
“江衍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经依法审查查明”
“你们二人”
“被告人陈渊,王景霖”
“罪不可赦、天理难容!”
“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场景再次发生变化,周围的环境一点一点黯淡下去。
公案上那人手中的惊堂木变成了毛笔,周围多出了一些面色惨白的人,他们蹲在地上,往他们面前的一口油锅下添加柴火。
随着手持毛笔的判官一声令下,牛头马面走了过来,架起林源和王景霖往那口油锅走去。
林源感觉自己真是疯了。
也有可能是身体的主人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