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赛结束后,天洋回到更衣室,洗漱完毕,准备换衣服回家。
打开衣柜,一个信封赫然躺在里面。
信封用纸考究,设计精美,周身遍布玫瑰图案,封口处盖着一个紫色泥印。
谢尔菲德把‘红玫瑰’社团门票送给了他,还附上一张字条,写到:
“感谢你的鼓励,那个三分,是我篮球生涯最耀眼的时刻!”
他笑了笑,将信封放下,实在没兴趣参加什么社团聚会,但随即又想到,别人特意送出的礼物,即便用不到,放在工作的地方总归有些突兀。
收起信封,天洋往外走,路过罗斯科和格兰特身边的时候,听俩人吐槽说道:
“谢尔菲德这家伙,最近爱好越来越诡异,居然跑去看什么诗歌朗诵会。十四行诗就算了,居然是中国诗歌,他能听懂吗?一群美国人朗诵,发音都可能相差十万八千里!”
嗯?中国诗歌朗诵?天洋顿时有了兴趣。
“抱歉,打断一下,你刚才提到的诗歌朗诵在哪儿举办?”
“你也要去吗?”罗斯科随意回答,随后反应过来“对呀,你是中国人,我把这事儿给忘了,在艺术学院主楼3层,但你没机会了。早点回家睡觉,后天有客场的比赛,我们需要你继续爆发!”
“为啥?咋就没机会呢?”天洋好奇。
特拉维摇头说道:“那是‘红玫瑰’社团举办的活动,门票非常难搞,但门票只是基础,还讲究正装三件套,你现在到哪儿去弄?”
天洋默默掏出信封,两人同时懵比。
“哇靠,你哪儿搞的?“特拉维斯语气惊讶,但随即继续摇头说道:”你现在穿个羽绒服加篮球鞋,怎么进去?”
“你不说门票是基础吗?正装三件套不是强制规定吧?”
“的确没有强制规定,潜规则而已。”
“那我要去试试。”
“就你这打扮?不怕别人笑话么?”
“笑就笑呗……”
“……”
走出更衣室,天洋直奔艺术学院,作为文学爱好者,在异国他乡,听到中国诗歌朗诵,他怎么着也要去看看。
连走代跑,迅速抵达目的地,人不多,但队伍行进缓慢。
天洋的出现,让排队的人全都侧目而视,他的羽绒服加篮球鞋,在清一色的正装三件套中,格外显眼。
门口两个保安直接走向他,做出请离开的手势。天洋也不在意,直接掏出紫色信封。
两个保安顿时愣住,回头看向门口负责面试的人,那人眉头紧皱,但最后还是点点头,示意放天洋进来。
如此举动,惹得排队人群发出轻微的笑声,可能在他们看来,天洋的门票应该是花钱买的或者在哪儿捡到的。
对于异样的目光,天洋直接无视,他默默站到队伍后排,开始观察。
细看之下,除了他一个中国人都没有,甚至连亚洲面孔都没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