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我这句话,牧云终于有了一点反应,身子稍稍地动了动,似乎想要翻身、挣扎,但重伤状态下的他显然无能为力。
“虎哥,别了……”张若风伸手拦住了我。
“怎么?”我面露疑惑。
“他有今天这个身手不容易,也是从小就开始练起的……而且才二十出头,人生刚刚开始,现在废了有点太可怜了。”张若风面色诚恳地说。
“小风,有点圣母了啊,留这种人属于放虎归山,会给咱们带来很多麻烦!”我也认真地说。
张若风沉默下来,眼睛稍稍低垂,显然在思考我这番话。
半晌,才开口说:“这人性格挺刚的,刚才和我打的时候,明明有机会逃走,还是跟我拼到底了。照我分析,这种人一般恩怨分明,咱们放他一次,他会记在心里的!”
我理解张若风。
他大部分时间都在学校,而且因为成绩优异的缘故,身边也大多是品行很好的同学,自然而然地对人性抱有希望,觉得周围乃至整个世界都是充满光明的。
不像我,因为个人经历的缘故,性格里多少带着些阴暗,总是很难去相信一个人,认为这个世界没有最坏、只有更坏。
烂,烂成渣了。
但我不可能直接驳斥张若风的。
面子,还是要给的。
“好吧。”我说:“反正我能拿下他第一次,就能拿下他第二次。”
接着,我又低头冲牧云说:“逼崽子,听好了,搁我肯定废掉你了……但是你听到了,张若风给你说情!你他妈要是有点良心,将来就好好报答人家吧,否则你这辈子肯定完了,想站起来都困难了!”
说完,我便摆了摆手,让几个被俘的牧云的兄弟过来将他给抬走了。
紧接着,我们各人也从哪里来、回哪里去。
张若风回番禺区了,孟溪回白云区了,我们也回到了天河区。
吴凡挺难受的,回到酒店就把自己关到屋子里了。
没有人打扰他,让他自己好好静一静吧。
人生第一次结婚就遇到这种事,搁谁也不可能马上心情好起来的。
大家各司其职以后,我在房间稍稍休息了下,准备出门去办另一件事。
刚走出去,就到董星一手端着个碗,一手拿着房卡,站在吴凡的房间门口,样子准备刷卡进去。
“你干嘛呢?”我疑惑地走过去,到董星碗里装着黑乎乎的液体,还不断散发着浓郁的中药味儿。
“你不是说吴凡喜欢男人了吗?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说是有几味药可以治这个病,就买来熬了给他喝呗。”董星一脸关切之色。
我直接乐得不行了,忍不住笑了几声,才跟他说:“第一,那是闹着玩的,吴凡并没有真的喜欢男人,等着瞧吧,过几天又四处猎艳了,这家伙向来好了伤疤忘记疼;第二,就算真的喜欢男人,也不是喝药能治好的,那东西是天生的,不是什么病症。”
然后,我还给他科普了些相关知识。
别大家平时喜欢玩梗,爆这个菊花日那个皮炎的,其实真正懂这个的没有几人。
董星听了以后,也若有所思地说:“原来是这样啊,我还以为吴凡被女人伤透了心,就转头开始喜欢同性了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