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闻恭敬地双手呈上材料:“先生,您要的资料我们已经找来了。”
顾临:“好,有没有什么新的发现?”
胡闻:“我查过耿非梵身体的情况,他体内确实有一粒红色的血珠,就藏于他的丹田之内,一直处于沉睡的状态。”
顾临快速翻阅着胡闻递交过来的资料,上面详细写明耿非梵的祖宗十几代,他跳过这一部分,直接找到关于他身体调查结果的那一页。
顾临皱眉:“同样是吸了精血,两人的结果却完全不一样。”
胡闻:“资料里写的是我亲自查探的结果,您的意思是魏小先生同样吸了那滴精血,耿非梵也吸了,但是却表现出不同的结果?”
顾临:“嗯,耿非梵的精血一直贮藏在他的丹田内,没有任何变化。但是之禾体内的精血已经全部融合到他的血液中。难怪他们的情况也不一样,一个休眠期只是睡睡觉就过去,而之禾却要承受和适应来自精血融合压力,精血中有那只妖的特征,现在之禾体内也有了它的特征。胡闻,你知道有什么妖物喜吃妖珠?”
胡闻摇摇头:“在咱们那个时期,妖大多都吃妖珠,很难辨别。”
顾临:“那有能力的呢?”
胡闻:“不是藏于世,就是已经老死,不可能还留下什么精血,和先生水平相当的几乎没有。”
顾临:“或许再往前一些。”
胡闻:“那可能要查一查档案。”
顾临:“嗯,再找找看,有没有相似的特征的。”他还想帮魏之禾解除这个困难,现在看来是寸步难行,第一步就卡了壳。
精血可以和魏之禾的血液融合,却不能和耿非梵的血液融合,难道是和他的出身有关?
既然耿非梵体内的精血并未与他的身体融合,应该可以取出来。
顾临没让胡闻退下,他就站在一旁听候吩咐,沉思一会儿,顾临小声吩咐胡闻办接下来他要办的事情。
顾临沉声道:“趁现在还没有多少人知道耿非梵体内有大妖精血,想办法将他体内的精血取出来,注意别弄出人命,尽量做得神不知鬼不觉,也别让魏近林和之禾知道。”
胡闻:“我明白,属下这就去安排。”看来还得调些人手过来才行。
顾临挥挥手让胡闻先下去忙他吩咐的事情,他则继续坐在阳光下查阅古籍,仿佛刚才透出的严肃并不存在,他又是那个高冷又有学识的顾教授。
一天下来,并没有什么进展,魏近林临近傍晚都没有回来,直到晚上六点魏近林才来电,告诉顾临,可能需要他多照看魏之禾一个晚上,他似乎在朋友家喝醉了,暂时回不来,得住一晚。
顾临还想提醒他少喝点酒,然后想了想还是算了。
有这么个不靠谱的爷爷,顾临有点替魏之禾感到无奈。
天气越来越热,顾临一天也要洗一次澡,看着躺在床上三天没有动过的魏之禾,顾临当下决定,可以帮他擦洗一次身体,换一套舒服点的睡衣,没有壮年的家庭就会过得特别粗糙。
打开魏之禾的衣柜,里面的衣服都是冬季的,春季的衣服也没几件,有的都已经有点旧,顾临实在是看不上眼,这孩子活得一点都不精致。
顾临暂时先让胡闻从家里拿几套棉质的睡衣,又让他连夜找人按照魏之禾尺寸定制春装和夏装,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对魏之禾好,总之,见他过得如此糟糕就气不顺。
脱掉魏之禾的衣服其实就是一瞬间的事,不过顾临还是选择亲自手动,从上到下,从里到外全部扒光,男人该有的,他都有,倒不用避讳着什么性别。只不过,这是顾临第一次近距离欣赏一个成年男性的身体。
魏之禾的身材十分匀称,常年的锻炼,在衣服下的身体拥有足够暴发力的肌肉,精壮的身材令人着迷,顾临对比一下自己更为白皙的身材,撇开头,拧干毛巾从头到尾将魏之禾的身体擦拭一遍,他做事情一向十分仔细,将魏之禾的每一寸肌肤都擦拭过才放过。
必须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睡起来才舒服。
收拾完再给魏之禾穿上内裤和睡衣,顾临才将盆里的水倒掉。
新自帮魏之禾擦完身体,才觉得他应该睡得舒服,他是有点小洁癖,在自己眼皮儿底下的事,必须亲自弄干净,其实他完全可以让胡闻来做这件事,但是他却第一时间将这个提议否决,不是谁都愿意将裸体给他人看的,顾临觉得自己作为邻居还是有义务保护魏之禾的私隐。
看着魏之禾清清爽爽地躺在床上,顾临才觉得自己刚才所做之事十分有意义。
之后,顾临又命胡闻把两盆铃兰花搬上来。
胡闻不解:“先生,那花不是您非常看重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