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半的时候,他就已经到了餐厅门口,木荀今天坐的是那辆银色宾利,上次拍卖会的时候他见着过,一眼便认了出来。
司机下车替木荀开了车门。
木荀从车里出来,穿着一件黑色的新中式马褂,款式新颖,丝毫不让人觉得老气,面料看着像是蚕丝的,盘扣上镶着金丝,尽显贵气。
而齐知节,一改常态的大衣配长裤,竟穿上了天蓝色的条纹衬衣内搭着一件青春靓丽的白内衬,下搭着黑色牛仔裤。
趁的他整个人都年轻了十岁似的。
齐知节这个人,该就该死在长得太优越,腿长也太优越,不管是穿成干部级的样子还是穿成如今宛如大学生的样子,都不突兀,都各有各的好看。
他们一同进了餐厅坐下。
全程,齐知节都显得有些局促。
他总觉得是这身衣服惹的祸,刚认识木荀那会儿他都不穿这样的衣服了。
“你是……换了一个衣柜?”木荀看菜单的间隙忍不住开口问。
齐知节有些尴尬的摸了摸自己的后颈:“你不是总说我老嘛…我想着换身衣服……能不能显得年轻点。”
虽然这么说很蠢,但他的确是这样想的。
毕竟他已经三十有余了,这小孩才二十四岁。
这话的确显得很蠢,成功逗笑了木荀。
他捧着菜单,笑着摇头。
“不好看是吧,我以后还是不穿了。”他现在觉得这件衣服穿在身上好像会咬他一样。
搞得他浑身不自在。
木荀抬眸,用那双眼角微微上翘的眼对上他的谋:“不会,很年轻。”
男人这会倒是害羞了,抿唇将注意力转到了菜单上。
他们点了几样菜,便放下了菜单面面相觑起来。
齐知节用手指敲着垫着白色桌布的圆桌,有一下没一下的,好似不经意般抬眸看向木荀。
他这才注意到,男人的脖子上挂着一条吊坠。
正是他送的那条。
前几天,木荀拿来还给他,又被他还回去了的那条。
四年前,他夜夜赶工做出了的那条羊羔子。
木荀居然重新挂在了脖子上,毫无遮掩的挂在脖子上。
这代表着什么,他想应该已经无需多言。
“阿荀,你终于肯戴它了。”
“在盒子待了太久,它总是要见光的。”木荀的语气温柔,神色却不见柔和,那双狐狸眼里甚至藏着几丝寒意。
只是在对上齐知节眼眸的那一瞬,这几分寒意便被他藏的干干净净。
三年前,齐知节就说过,就像他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