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怪诞都市(三)
小嘴讲故事在说《都市夜行者》时,提过故事大王的名字,就叫小七。叶笙之前在医院和苏婉落聊天,也知道了故事大王小时候的一些事:故事大王的爸爸是个酒鬼赌徒,妈妈在他出生后就离开了。
白天这个世界是不允许有鲜血出现的,所以叶笙唇角、脸上、衬衣下摆的血迹都被春风吹得一干二净,但他依旧看起来不好相处。少年身形高挑,皮肤苍白,衬得一双琉璃眼眸冷漠到极致。冷冷视下时,让人觉得一把寒刀抵在喉咙口,锋芒刺骨。比起“小七妈妈的朋友”,更像是“小七妈妈的仇人”。
要不是叶笙长得好看,不像个坏人,老板早就报警了。
老板穿着件老年汗衫,瘦得跟竹竿一样,看到他,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掉下来,他手忙脚乱扶住往下掉的眼镜,“你找谁?!”
叶笙言简意赅:“小七。”
老板唏嘘:“你找小七啊,哦,小七不在这里。”
叶笙:“他不在这里,那他在哪里?”
老板道:“小七进城打工去了。”
叶笙半垂下眼睫,遮掩住戾气:“你知道他城里的住址吗?”
老板思索了会儿:“他给我寄过一次信,信上有他的住址,我找找啊。”
叶笙沉默片刻,道:“小七他留在你这里的箱子还在吗?”
老板惊讶:“这事你都知道啊。哦,我想起来了,我好像把信就丢在那个箱子里了。”
老板起身,往书店楼上走。叶笙选择在下面等他,时光书店旁边就是间饭店,大早上各种颠勺声、吵闹声,伴随油烟味一路飘来。清晨微凉的光落在书柜上,风中好像有灰尘浮动。叶笙转过头,在春天似有若无的花香中,看着这座一百年前静谧清冷的书店。
老板动作利索,很快抱着一个小纸盒子下来。“程小七说他把东西存在我这里,以后会过来取,你要是去找他的话,顺便把东西也给他送过去吧。”
叶笙摇头:“不用,他的东西,他自己会来取的。”
纸盒子不大不小,就跟苏婉落说的一样,装得都是一些信件,日记,照片,光盘磁带之类的文字影像。里面除去信件是妈妈一年一次寄过来的生日祝福,其他都是一个女孩子搬家时寄错的。翻到底部,还有女孩寄来的不少玩具:弹珠,毽子,卡纸,木偶人。
叶笙拿起一张照片看了下。
女孩长得很可爱。照片有点旧了,大概是她五六岁的时候拍的。头发扎成两个小辫子,背景是乡间田野,女孩抱着树,朝镜头笑得看不见眼。
叶笙把这张照片放进去。
他过目不忘,匆匆看一眼散开的日记本,就差不多知道了上面的内容。他觉得,这个女孩应该和故事大王很有共同话题。
因为她的日记也是瞎写的,上半段写日记:写自己在乡下养的大黄狗,写自己去山上采野蕨菜的经历,写自己摔田里了好痛。
下半段就开始天马行空写故事了。小孩子看动画片总是会有一种很奇妙的代入感。那段时间她刚好看了部动画片讲一群树上的精灵,于是故事里她摇身一变,成了树上最好看的精灵,她还给自己取名叫“天使仙子”。幼稚到可笑,可透过文字,那个古灵精怪的女孩好似活了过来。
叶笙把照片放回去,没有说话。不知道后面故事大王有没有继续和她联系,拥有这样一个热爱生活,活泼善良,心思细腻的笔友,或许能让程小七的童年变得不那么孤独。
老板说:“找到了。”
他从一堆信件中,拿出一封故事大王寄给来的信,“程小七提前写信跟我说,三天后他又会从淮城给我寄来一箱东西,要我把它和这个纸箱子放一起。”
信上写着收件人地址,也写着寄件人地址。
叶笙念出了那行字:“嘉和路134号长明公馆。”
他愣住,想到自己在火葬场停车牌旁边捡起的那张宣传单。
宣传单上面也写着的是嘉和路。
老板说:“你要是找到他,帮我跟他说,东西再放下去就要发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