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震惊:“天啊,为什么?”
“我在火海中救了一个人,他们却污蔑火是我放的。”
“天啊……”女人难过地说不出话来了。
程小七从小就开始写故事,却还是第一次跟人讲述自己的故事。他觉得自己好像在破茧成蝶,整个人都处于一种很轻浮很飘浮的状态。
“他们污蔑火是我放的,老师颠倒黑白,把我开除了。我回到家,我父亲喝了很多的酒,拿着酒瓶想要打我,却失足从阳台摔了下去,摔死了。我一个人来到淮城,一开始在杂志社的仓库工作,工作了好些年,后面结识社长,社长把我调去了做编辑,但是我的同事都不欢迎我,”
他说起了他的工作,说起了他的同事,说起这些年在大城市打滚摸爬的岁月。他做过很多工种,体会过很多人生,居住在暗无天日的棺材楼,被人排挤、嘲笑、歧视,走过很多路,吃了很多苦,最后兜兜转转居然回到了最初的梦想上。因为一个电台征稿,拿起笔成为了故事大王。
程小七说到这里没忍住出神起来,他说:“我小时候,在日记本上写我长大想成为故事大王,所以后面我的笔名也是故事大王。”
女人转哀为笑:“真好啊,可以给我看看你写的稿子吗。”
程小七没有阻拦,把一篇攥在手里《棺中棺外》给了女人。
程小七平静说:“但是因为这个笔名,我被开除了。跟我住同一栋楼的同事偷了我的稿,他冒充我,然后污蔑我,没有人相信我。他们都以为我是个抄袭者,于是我的工作没了。”
女人再度惊讶:“天啊。”
程小七道:“所以我现在要回家了。”
女人咬了下唇,欲言又止,最后她选择低头,去看这篇稿子。看到最后一句“故事也没存在的必要”时。女人眉眼浮现一层难过,她道:“其实,你的人生本来就是一出很精彩的故事,你知道吗?”
程小七愣住,难得自嘲道:“悲惨世界吗?”
女人摇摇头,她说:“不,活着的意义就是体验各种不同的人生,你的故事已经比很多人都要精彩了。看着你的文字,我好像真实地体会过你当时的心情,也看到了当时的你。”
程小七:“这并没有什么用。”
女人:“怎么会没用呢,我真希望我的孩子也能留下文字告诉我他的故事。让我在缺席他成长的这些年,能了解真实的他。”
程小七沉默地看着她。
这个女人也微笑凝望他,看着看着,她眼眸好似浮现了一层泪光。
外面的狂风暴雨,如同命运的交响曲。
她的鼻尖有一颗痣,笑起来时,眼角的纹路会很深,就跟小时候趴在树上对着相机做的表情一样。
她紧张时会忍不住咬指甲,难过时会忍不住眼泪。
她的家境贫寒却有个快乐的童年,她的婚姻不幸却总从不怨天尤人。她吃过的苦不比他少,可岁月赋予她大人的成熟沧桑,依旧不改她的温柔善良。从发丝到眼神,从动作到神情。这一刻,就连她渗入皱纹的泪水都那么真实。
该怎么去定义一个活人死人呢。有的人明明长眠十几年,却真实的,好像一直在他身边。
原来时间的尽头不是死,而是遗忘。
程小七没有再说话。这一刻他好像坐上了诺亚方舟,他沿着岁月的河流,见到了那个完整的、熟悉的、陌生人。所以,外面就算是洪水滔天也没什么关系了。
砰!
突然一声爆破声从外面传来,程小七往外看,就见从洪水泛滥巨舌乱舞的钢铁森林,疾驰而出一辆车来。那辆黑色的车处处都是刮痕,上面溅起无数血液,而此时,车窗落下,他看到在驾驶座坐着的一个青年。血雨顺过他苍白的下颌线,滴答、落到衬衫上,青年眉眼冰冷诡艳,一双杏眼饱含戾气,里面的光色好似要刺破整片天地。他举起一把枪来,枪口径直对着他。或许这世上再没有人比他更适合握枪了,融于黑夜犹如死神,取人性命。
砰!
程小七眼里流露出淡淡的轻蔑来。他没有躲闪,因为他知道这枚子弹杀不死他。
但是他显然低估了叶笙。
叶笙的目标本来也不是他,他开枪,杀了坐在程小七旁边的女人。
女人依旧维持着错愕惊讶的表情,紧接着,一枚子弹径直穿破了她的眉心。没有鲜血溅出,没有血肉模糊,她的身体分崩离析,好似一场梦被吹散。
程小七一下子愣住。
叶笙完全不想和他眼神对视,他现在唯一的目的就是杀了程小七,离开这里。一想到宁微尘现在还被困在公馆里,叶笙就恨不得毁了这里的一切。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时候。
程小七转过头,脸色苍白,愣愣地看着逐渐消失的人。他满是书卷气的眉眼间,浮现出浓浓的难过和茫然来。而女人依旧含笑地看着他,细纹密布的眼角,是泛着光的温柔。
他伸出手,抓住的只有云烟。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