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
周耀宗听罢,立即意识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马狗娃已经把他当做是坏人了,很适合干这种栽赃陷害的坏事。
不过对于周耀宗来说,这种坏事也是他所需要的,“既然大人信任,这事情就由我来办好了。”
“事不宜迟,尽快完成的好。”马狗娃对周耀宗说到。
“好的,我尽快办理。”
离开马狗娃的议事大厅,周耀宗立即带上自己的四个兄弟,拖着飞天狼的尸体向着凤翔城奔去。
望着周耀宗离开的身影,手下人对马狗娃说到,“首领,这个人会不会一去不复回?”
怀疑是应该的,毕竟周耀宗才来几天,如果借此机会向官府禀报,马狗娃可就要吃大亏了。
但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如果事事都怀疑别人,这天下还有可以信奈的人吗?什么样的人该用,什么样的人不能用,这就要看用人的水平了。
马狗娃回头看了一眼手下,“回与不回其实并不关紧要,人家本来就不是咱的人,能帮咱们都这份儿已经很不错了。”
看见没?这就是人家农民军首领的领导水平。
周耀宗跟农民军本来没有什么关系,能帮一点是一点,要求太高,那就是你自己的不对了。
如此艰苦的坏境下竟然有如此高的认识水平,真是一个通情达理的好领导啊!
这其实没啥可夸赞的,马狗娃当农民去时间长了早就习惯了下人今天走明天来,今天来明天走的日子。
不管什么事儿都是个习惯,习惯了就好,时间长了自己也就习惯了。大家本来就是打零工的还非要让人家干长工,真把自己当成地主老财了?
既然马狗娃都是这样的认识,手下人还能说些什么呢,只好由着周耀宗去了。
带上飞天狼的尸体,周耀宗从野狼谷出发,快到中午的时候他们已经来到凤翔城外的破庙跟前。
周耀宗跳下战马,对手下道,“把他的衣服扒开。”
扒开衣服?
手下人不解的望着周耀宗,“大王想干什么?”
“在他的身上写几个字。”周耀宗对手下说道。
身上写字?哥呀,你这做的就有点过分了。
有人在门口写字,有人在中堂题字,更有人死后在墓碑上刻字,还没听说过在别人的尸体上写字的人。
这也算是一种创举,不过这种创举有些不人道了。
侮辱尸体是要犯罪的。一般情况下,盗墓贼都不做如此缺德的事情。
这当然是今人的想法了,放在过去这根本算不了什么,没有把飞天狼剁成肉酱就已经很不错了。
手下扒开飞天狼的尸体,周耀宗拔出佩剑,在飞天狼的后背上写了几个字“恶贯满盈罪有应得”,随后人家还留下了落款“杀人者赛张良”。
既有题字又要落款,这副字应该算是齐全了。如果凤翔知府能够把它装裱后挂在自家的中堂上,一定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