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将写晴掰过身,死死压在怀里。
詹东圳愣愣地点头,静静地走开上了车。
他在车里坐了一会儿,手臂上那个牙印,烙得很深,尖牙那里已经破皮。他从观后镜里看见堤坝上的两个人已经深深地相拥一起。
他突然发动引擎,飞奔出去,渐渐看不到后面的情景才开始慢慢减速。
到了城区,却再不知道往哪里开。
他停下来,想跟什么人打电话,却又止住。手指不停地翻弄着掌中的手机。“啪”地将手机盖合上,然后又用拇指和食指翻开。就这样,手机盖子一开一和,弄来弄去。所以他的手机一般都是连接带最先损坏。
他在车中静默了许久,才启动车子,开向别处。
他打个电话给赵凌菲。
不到一会儿,她就在约定的酒吧出现。
“难得你也想在这种热闹的地方享受下生活。怎么了?”
“突然想喝酒。”
“你不是最烦这玩意儿吗?”
詹东圳笑笑没有说话。
“算了,难得出来,我们不说这个。跳舞么?”
“贴面舞?”
他笑。
“那得容老太婆我先去洗手间扑扑粉,免得面对面让你看见我的鱼尾纹。”
说着,赵凌菲果然拿起手袋去了洗手间,留下詹东圳一人独坐。
期间有美女来搭讪,他也是笑笑拒绝。
他看着台上的歌手在满摇摇地唱着老旧的情歌,思绪却飞到了别处。
今日只有在每次看见他,写晴才有以前的影子,也不知是喜是忧。
她原本就不该是一个这么安静的人。
他永远记得第一次见到她的场景。
那个时候,詹沈两家一直是世家,他少时却因为身份的关系少有在沈家出入。
直到那次生日会上,一个小姑娘从楼梯上穿着一条周正的裙子缓缓地走下来,他才算第一次见到写晴。这位沈家大小姐像个骄傲的公主一样,众星捧月般被人团团围住,连正眼都不曾瞧他一下。
恐怕任谁也没有猜到日后她要嫁给他。
后来每次见面,她都是那样,无论对他也好对写意也罢,总是鼻子朝天,眼神中充满了鄙视与不屑。她打小交友广泛都是活在人群的中心,护花使者自然也不计其数,夜夜笙歌。
与他和写意都不一样。
可是即使这样看不起他,她不是也遵从了父命与他定了婚。他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心中一骇,哪里料想到她如此傲慢的一位公主会这么容易就屈服了。
他也记得,她又曾经用了怎样的一种口气故意在他面前,指着写意的鼻子说:“你凭什么要姓沈?野种永远都只能是野种!”
他和写意从小同病相怜。这样凶恶歹毒的一句话不仅仅是羞辱了写意,还一并羞辱了他。
话音未落,那时同样执拗的写意扬起手就掴了姐姐一个巴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