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立刻把笔记本丢到一边去。
枪声骤然响起。
一颗子弹插着安德蒙的头发过去,打进墙上画的窗户里,嵌在那里。
低压的帽檐,风衣,领子竖起来一直拉到鼻子下方。追杀者一共有三个人,开着三辆车。黑洞洞的枪口冒着烟,指着安德蒙站得笔直背。
安德蒙把枪放下,但是他并没有还击,而是似乎想走向落在地板上的笔记本,把它捡起来。
枪声响起了三次。
一枪打中他的肩部,一枪打偏了,又一枪从后面击中他的腰。
他没有迟疑。
第三次时,安德蒙晃了晃,倒在地上。
我冲过去,抱住他,为他捡起笔记本:“亲爱的,你的人会马上过来的,坚持住。”
我问一个字都不相信自己说的话,安德蒙看上去也没相信。他抬起手,握住我的手,侧过头,放在嘴唇边吻了吻,没有说话,然后他将我的手,放在自己握住的手枪上,轻轻闭上眼睛,纤长的睫毛覆盖在眼睑上,像睡着了一样。
我突然明白安德蒙的意思。
他是让我开枪,杀死他。
我拿过他手里的枪,指着黑手党,尽量让自己语气显得坚定:“我的枪法不好,但是至少能结果你们其中的一个人。”
四
楼下传来纷乱的脚步声。
如果政府的特工再晚来一分钟,一切就已经结束了。
安德蒙立即被送往医院,直到一个月以后,我才再次见到他,我去他留给我的政府机构找他,秘书小姐很漂亮,看了地址,惊奇地说:“加西亚显示?不,安德蒙·加西亚先生不在这里上班。”
“我是他朋友。”我把名片递过去,“他让我有事来这里找他,我认识给他开车的司机,叫彼得,蓝眼睛,不爱说话。”
秘书小姐皱起眉头纠正我:“彼得不是司机,是上尉。”
彼得告诉我,让我回家等。
有一天,我从研究机构回去,发现客厅的灯亮着。安德蒙回来了,在壁炉前喝红茶。他穿着军装,比前段时间消瘦了很多,显得颧骨很高,眉眼深邃。安德蒙的伤没有完全痊愈,因此壁炉边靠着了一根帮助行走的手杖。
那本笔记本就放在餐桌上,旁边是我早上出门时留下的冷咖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