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景初和于易都不怎么喜欢这人,他几乎把医学院所有适龄的亚裔单身女孩都追求了一遍,这都不是重点,关键是他还会没完没了地追着所有外国人学韩文,主动当免费家教,上门服务,无论男女。仿佛他来这里最重要的任务不是学医而是宣传本国文化。
艾景初和他点头而过,走了几步他却叫住艾景初,“对了,我捡到一封你的信。晚上给你带过来。”
艾景初听见这话,完全以为是什么邀请函、账单、广告之类的,并未将这事放在心上,
直到晚上,韩国人真的来敲门,将东西递给他,“那几天刮风下雪把楼下弄得一塌糊涂,我在扫雪车下捡的,上面有汉字我认为它应该是你的。”
艾景初狐疑地接过信。
那与其说是信,不如说是一沓纸。全篇都是浸了水又风干后留下水渍,有好几张,大概因为没有立刻分开晾干所以全部粘到了一起,厚厚的。
艾景初粗略了瞄了一眼。
那韩国人除了那点过盛的民族心,其他都很好,也有一副热心肠,当下便跟艾景初解释:“不知道谁撕邮票,把信封剪坏了,大概在雪水里泡了很久,又脏又湿,我就给扔了。”
艾景初道过谢,关上门。
他垂头看了看,信没有抬头,因为第一页已经不知所踪,上面的汉字隽秀可爱,却是完全陌生的笔迹。
随后,他回身去厨房关火,然后坐在沙发上从第一行开始细细地看。
纸上的大部分字迹已经因为浸湿而晕染开了,而且一页粘着一页,需要极大的小心和耐心才能将它们完整地分开,可是仍然没有妨碍到他的阅读。
写信的人书写了很多小时候的家庭琐事,以及和“你”相处的点点滴滴,从初中补课开始到父母离异,字里行间不但是一种心情的倾诉,更是一个情窍初开的少女对爱的向往。
看到此时,艾景初已经完全确认这封信要送达的人并不是他,而是于易。
于易搬来不久,韩国人不太了解情况,便以为这栋楼只有他一个中国人,因而误认为这封信肯定是他的。
得出这个结论后他没有继续再看,静静地将信搁在了书桌上,转而去做别的事情。
那段时间,老板去了英国,门诊的病人也不多,而义工却很多。
医院里有很多孩子争着来做义工。有的义工不但替护士干活,还会陪住院的病人打发时间。
二楼有位老太太,长了左颊瘤,在医院里住了很久,是个退休的华裔教师,对艾景初特别热情。艾景初去探望老太太的时候,做义工的小姑娘刚给她念完了一部小说。
小姑娘感叹:“真糟糕。为什么她不先告诉他。”
老太太答:“这就是爱情令人不解的地方。”
“他都不认识她,她怎么会那么爱他?”
“那肯定是因为男主角像艾这么英俊。”
老太太笑了。
艾景初本没有在意,听见一老一少将话题引到自己身上,便随口问:“你们在聊什么?”
“刚才的小说。”
小姑娘递出手中的书。
艾景初接过来,将书朝前翻了几页,看到了标题《Letterfromanunknownwoman》。
他很少接触文学作品,所以除了必要的东西,其他基本不太了解。可是不知怎么的,当他看到这几个字,却有了一丝好奇心。
“写的什么?”
他问。
“一个作家,在他生日的早上收到一封奇怪的信,是一个陌生女人写给他的告白信。”
小姑娘想了想,又说:“但是信发出之前,那个女人已经死了。”
听见这句话,艾景初翻书的那只手顿了一下。
整整一天,他都有些心不在焉。
晚上回到家,他解了大衣和围巾就去拿前些天他随手搁在书桌上的那封信。
带着犹豫和迟疑,他继续将信读了下去。看到最后,他长长地舒了口气,而随之而来的却有一种奇怪情绪,也许是感动,也许是怜惜。
一位少女的爱在字句言语中浸透出来,那么真挚,那么羞涩,那么洁净,不是不让人羡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