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让我来庚林市找你,我真的来了。阿彻一眨不眨地望着女摄影师越来越远的身影,喉咙里发出急促的呜咽声,可恶!快点想起我!快想起我来啊!!
“妈呀这狗在干什么,疯了吗?!”两名助手看着一个劲用身子撞得车壁砰砰直响的大金毛,都吓坏了,金毛狗的眼睛湿漉漉,还红红的。
然而脑海中疯狂构想的小修忽然想起他,丢下水杯朝他狂奔而来的狗血剧情并没有发生。车子在山道上拐了个弯,小修的身影再也看不见了。
卷毛大狗终于安静下来,发出呜嘤一声,大黑鼻子在窗玻璃上喷出好大一块水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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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子突突突开下山,助手一问:“真要扔悬崖啊?”
“怎么可能?上次拍外景也有只猫咪捣乱,老大让我扔下悬崖,我扔了,结果回头被一顿臭骂。”助手二无奈地道。
两名助手最终把大金毛扔到山脚下一条小阴沟里就开车走了。重获自由的阿彻怎么可能放过这个机会!金毛猎犬后腿蹬前腿刨,爬出恶臭的阴沟,甩去一身腐叶和泥巴,勇敢地追着车子远去的方向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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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上阿彻想了很多,十六年真的太漫长了,别说小修已经长变了样,他自己也早长成了大金毛,这种情况下小修不认得他并不奇怪。他需要一个机会,让小修想起来。变成狗的时候没法和小修说话交流,唯一的办法,只有变成人,再旁敲侧击地让小修回忆起灵犬镇的事。
——咦,这位小姐你看上去好面熟啊,你老家是不是在灵犬镇?
——对啊你怎么知道?
——我小时候也住灵犬镇,你是不是经常带着一只小狗,那狗的毛跟我头发一样是卷的?
——没错!那是我的酱油!你头发跟它真的还蛮像的,可是妈没准我养它……
——别难过,说不定你们还能相遇,只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了,你的酱油应该已经长成卷、毛、大、金、毛了吧!
——天哪!难道就是今天的……
然后自己就可以以帅气矫健的大金毛的身份完美地出现在小修面前,HAPPYENDING!
不过当务之急是要找个地方人化。车子把他甩得有点偏僻,阿彻找了大半天才找回那个小旅馆,运气好的是摄影组的车居然也在那里,大概因为中途下起了雨,不得不暂停拍摄。
阿彻记得女摄影师的房门号,不过现在最首要的是溜进哪个房里泡个热水澡。
“什么?去逛庙会?她是来工作的还是来旅游的?!”
这暴躁的声音……不是那个墨镜男吗?阿彻躲在楼梯角,循声探头望去,墨镜男一手握着手机一手插着腰站在走廊,虽然只是个背影,但那傲人的身高和长腿,一看就是方才的恶棍老大。
“我现在回房间睡个觉,最好我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逛完庙会回来了!”
阿彻被那凶残的戳手机的动作给吓到了,这臭脾气,上辈子准是杀人放火作奸犯科这辈子才倒霉做了你的手机。哎等等,他背后那间房的房门是开着的?
阿彻趁对方又打了几个电话的功夫顺利溜进房间的洗手间里,打算等恶棍老大睡觉了就放热水泡个澡。躲在洗手间的浴缸里,听见恶棍老大走进房来,关了门,似乎是脱了外套,而后直接朝洗手间走来。
不会吧,要洗澡?
阿彻隔着浴帘看到那道高挑的身影走到马桶前停下,松了口气。
一想到之前被这人当众羞辱,阿彻心里就有气,心说你看我叽叽,我也不能便宜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