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看来书中的情节跟现实是同步发生的。
让他来学习学习怎么谈恋爱吧!
“那天,一个平淡的午后,程溪和简彧面对面坐在咖啡店里,冬日午后的阳光伴着店内嗡鸣的咖啡机和面包香气,飘散在二人身侧。”
“面前的咖啡和面包都吃完了,程溪觉得味道还不错,于是想要起身再买一些来,她刚刚挪开手边的提包,想要站起来,却被对面的男友温柔按下。”
“程溪微微诧异地看向他,简彧背对着暖阳,浅栗色的发丝泛着淡淡金黄,他抬眼,笑道:‘我去。’”
啧。
看到这里,简彧点评了一下。
这个男主角好像只是用了他的名字而已,但是人设跟他一点也不一样嘛。
又转念一想。
好像也是。
谁家好人写小说用他这种傻狗人设。
继续看。
“程溪并无所谓,说了自己想要的菜品后便任由他去,简彧离开后,她撑着下巴,看着自家男朋友的宽肩站在柜台前,跟收银员轻声说着话,音色低沉好听,和咖啡店中播放的钢琴曲融为一体。”
“她稍稍低头回了个消息,再次抬头时,竟看到简彧身边站着位脸红羞涩的姑娘,正对他说着什么,还将手中写着数字的纸片递上前,程溪默默看着,她相信简彧一定会得体的拒绝,并不需要操心。”
“果然,当简彧端着餐盘回来时,主动交代道:‘刚才姑娘想把她的电话号码给我来着,我怕驳面子,于是收下了,在这里。’”
“程溪垂下眼,抿着唇,桌上果然是那张电话号码。简彧道:‘我觉得你应该给我个什么标志,让别人知道我已经有女朋友了。’”
“‘这个吧。’程溪从辫子上摘下她的皮筋,拿过简彧温热的手掌,轻轻套上,那褐色的皮筋像个细绳手链,松松垮垮落在简彧骨骼分明的漂亮手腕上。”
“‘网上学来的,给你做个标记。’程溪浅浅微笑。”
简彧看完,啧啧称奇。
看别人谈恋爱真有意思,好甜。
皮筋标记?他也要!
机场广播响起,丁溪的飞机已经开始落客了,简彧装起手机,捧着花站起身,在人群中抢了个最显眼的位置,他要让溪溪出来见到的第一个人就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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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溪拉着行李,还没从行李转盘出口出来呢,远远就看见大狗捧着一束大到能挡住他的脸的玫瑰花,等在接机口翘首以盼。
整个机场,数他最显眼。
显眼包狗狗。
他不觉加快脚步,一日不见如隔三秋,他和简彧都两日不见了,隔了六个秋,真的好想好想。
“溪溪!”简彧看见他,热烈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