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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运如我,留在了还算稳当的鲁国啊。果然这个法律不健全的社会无法保证给予我们平头老百姓基本的保障啊。
若我真的当初转眼间到的不是睡城而是迟战;若我不是落在妖孽南手中而是不幸遭遇了夏宿;若我不是替人参军,而是被送到军营中充当了军妓……
我真的还回的去吗?想到这里,浑身发冷,抖落一地的鸡皮。越发觉得妖孽南亲切和蔼起来。
或许鲁国也想到了迟战目前士气高涨,若是转道直取睡城,也不一定败走,便不如做个顺水人情,暂时应下,只不过要求迟战不准大军驻扎睡城,鲁国大军退出睡城。
于是经由这迟战一折腾,本来隔江而治的三个国家,就变成了三个城市交叉管理。逾期三个月的战争确是画上句号了。
这个世道果然是匪夷所思啊匪夷所思。
这日我醒来时已经日上三竿,主要是妖孽南前两日开始教我使用武器-长鞭,这几天可是真热闹,我的黑色长鞭搞得整个王府鸡飞蛋打,我也很是愧对被我抽到的那几个哥们,不过我瞧着自己身上,这个?我也算自我惩罚了吧。
我想我是真累坏了,今天就没爬起来。
等我洗漱完毕溜达出来时,发现府中来来往往,一片热闹,我拉住一个丫头:“美女,怎么这么热闹?”
丫头看我一眼,脸像红透的番茄,甚为好看:“回金侍卫,今天是中秋节。”说完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我很是奇怪,嘟囔着:“跑什么啊,我还有话要问呢。”
“见到金豆如此美男子搭讪,当然害羞的跑掉了。”
我回头,捶他一下:“你怎么又来了?还真把这当你家啦。”
东门丕在阳光下笑呵呵望着我,我竟然恍然觉得他一夜之间已经长成了美男子。
我摇摇头:“错觉!”。
这不怪我,主要是这小子自从变成了东门丕,不知道是不是伙食变好的原因,那个头嗖嗖的,虽说我也蹭蹭的,还是不及他,似乎每天都在变化着,转眼就由我们的并驾齐驱到了现在的高我半头。
我眨眨眼:“你不怕我今天的鞭子再抽到你?”
他摸了摸右臂,后怕的说道:“你下次玩鞭子的时候,我会躲得远远地。”
我哼了一声:“瞧你那点出息,不如再和我较量一次。”
他开始嬉皮笑脸:“忘了上次你被我压翻在地了。”
我不屑:“你不是也被人丢出去了。”
他咳嗽一声:“咱不谈这个。”
我总算能理解为什么那些有功夫的人闲着没事就就四处踢馆,就我,学了两脚功夫,刚会点轻功就手痒想找武林高手切磋一下。
首先要从熟人下手,吕松,太强;师父,太太强,于是我就将主意打到了我最最熟悉的东门丕身上。
某日,妖孽南不在家,我趁练功时候,偷袭正在廊上啃西瓜的东门丕,结果没想到这个家伙竟然也是有些功夫的,果然军营中被他伪装了一次就不该二次轻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