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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云楼的头牌思思姑娘,眼看今日天气晴好,路面干爽,也打算出门逛逛。唔,顺便送份小礼。
一对卤猪蹄快给她包成花了,满怀柔情的抱在怀里,就象是抱着一对最宝贝的金娃娃。
她直到昨晚,才无意中听说心心念念的男人前几天来了,但是,打包了一对楼里的招牌猪蹄,就走了。
思思很懊恼,为什么这么晚才得知这样重要的消息。所以今天,她无论如何也要抽空,去军营里给男人送一对猪蹄。
他特意来打的包,应该是很喜欢吃吧?如果他喜欢,她可以天天给他送的。
就算得不到回应,但能尽到自己的一点小小心意,思思也是开心的。当然,要是能得到一丁点回应,哪怕是远远的看上一眼,她会更开心。
可惜的是,人不从人愿。
营长大人不在。猪蹄可以收下,人就请回吧。
思思忧伤的坐着车走了,回到城中,也不想回依云楼。
小丫鬟看她心情不好,就建议她到胭脂坊去逛逛。
如果说潞州城里最好的美酒,最好的美食,最好的美人都集中在依云楼,那么装扮美人的地方,就在这依云楼不远的胭脂坊里。
绸缎脂粉,金银首饰,所有女人要用到的东西,这里应有尽有。无论是贫富贵贱。有钱没钱,总能在这里找到合心意的东西。
而女人,尤其是一个失意的女人,更加抵抗不了这里的诱惑。
在买了一大堆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之后,思思总算打起点精神来了,决定最后再给自己做件新衣。
不为了见客,而是为了见那个男人。做一件新衣。
快到年下了。各种应酬酒会特别的多,依云楼的生意也格外的好,说不定那个男人哪天就会来呢?
当然。他也或许永远都不会来。但思思姑娘仍然决定为他做一件新衣,这是她对那个男人的一点心意。
女为悦已者容,更为已悦者妆。
从小在风月场里打了不知多少滚的思思姑娘,第一次对一个男人有了这样特殊的情感。
她喜欢他。
就算秦彦明明白白告诉过她。他不会喜欢她,可她还是控制不住的喜欢他。
或许是上天垂怜。思思姑娘没想到,自己的运气居然如此之好,她在最后走进那家绸缎庄时,竟然一眼就看见那个男人。在挑选衣料。
把营里的兄弟安顿下来,李雍今天好不容易抽个空,来给小地瓜买斗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