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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歌想大概她跟沈言之间的关系之复杂已经让身边的人都开始厌恶起来了。
南歌苦笑。可是苏玲,当我提起勇气的时候,沈言却放了手呢。
他们之间,就像两个相互刺伤对方的刺猬,有一方收手了,另一方却还不肯罢休,等到两个人都发现这样不过是在自己伤害自己之后,就又都已经无力地放开手了。她和沈言之间就是这样。
南歌从被自己封锁很久了的首饰盒里小心地拿出了一只黑色的金丝绒盒子来。里面是一枚钻戒,三年前沈言送给她的,后来沈言又还给了她,她一直都保存了起来。不丢掉,但也不让自己看到,因为看不见,就是遗忘。却没有发现,很多事情都已经被牢牢地刻在心里再也冲刷不去了。
她慢慢地将戒指戴进右手的无名指上,放到唇边吻了吻。三年的时间,上面的钻戒却越发晶亮起来,南歌怎么那个时候没有发现,这枚戒指竟然那么美呢。
她拨通了沈言的电话,电话响了三声之后被人飞快地接起。
“沈言,后天你会去苏玲的婚礼吧?”南歌对着电话莫名其妙地发呆,电话那头清浅的呼吸声,让南歌屏住了呼吸。
“嗯。”沈言轻轻应了一声,不咸不淡的样子,却让南歌好不容易提起的勇气再一次慢慢地瓦解下来,可是不能倒下,因为有人说过,在该把握的时候不把握,以后后悔的只会是自己。
南歌深深呼了一口气,“沈言,可不可以让我再爱你一次?”
她的声音很小,甚至带着轻轻的颤抖,她的内心焦躁不安,生怕沈言会说出那个不字。她太了解沈言,沈言这个人,一旦放弃了一件东西,就算如何都不会再轻易拾起,所以她真的又足够的理由去相信,沈言不一定会接受自己。
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电话那头始终沉默着。南歌几乎以为沈言是不是没有听到她的话,大概过了一分钟地时间,电话那头忽然嘟的一声挂掉,忙音传进南歌的耳朵。南歌愣怔,忽然又笑了起来。
真是天大的讽刺。肖南歌,你以为你想要就可以要吗,你以为人家真的非你不可吗?你真的是一个大傻瓜,十足的大傻瓜。
第三十四章婚礼,但不是她的
距离苏玲的婚礼还有两天,南歌间接看过苏玲几次,都只是客套地寒暄了几句。倒是苏玲经常问起她跟沈言的进展,她都是闭口不谈。南歌不想在苏玲的好日子里让她心里堵上一口气,况且对于沈言这个人,她真的不愿意多说什么。
苏苏总是会时不时地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南歌,然后无奈地摇头。南歌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但是她不问,她同样也不怪苏苏,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她真的已经把这些都想的很透彻了,从前是她拒绝沈言,那么现在换成沈言来拒绝她,也算是公平的了。
只是这段感情到最后,终究还是无疾而终了呢。
苏玲婚礼那天,南歌穿了一件白色的短裙洋装,第一次在自己脸上化了淡妆,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很漂亮,却像是戴着一层面具的人,连笑容都显得十分虚假。
这就是沈言不再要她的原因吧?因为现在的她,就连自己都开始渐渐分不清,究竟哪一个才是真实地自己了。
苏玲的婚礼是田园式婚礼,被安排在了A市西郊边的一个空旷的公园内,离沈言的公寓很近。
南歌去到婚礼现场的时候里面已经来了很多人。她一个都不认识,唯一认识的苏苏去当了苏玲的伴娘,而沈言则是伴郎,所以南歌只能一个人无趣地靠在许愿喷泉边。令南歌有些意外的是她遇见了景煌,在同一个城市却已经好久都不见了的人。南歌记得自己似乎在三年前见过一次景煌之外,几乎就再也没有见过了。
还是景煌先发现了她。
“姐姐,我就知道你也在这里。”景煌还是一如从前那样孩子气的笑。
南歌有些惊讶,然后对景煌轻轻一笑,“你也来参加婚礼。”
景煌却摇了摇头,“NONONO,我是被沈言那小子拉来当背景板的,对了姐姐,这三年你去哪了,跟沈言在一起了没?”
南歌的笑容一僵,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景煌立刻明白了,他连忙摆起手来,“对不起姐姐,我不是故意的,我以为你们应该已经在一起了,沈言那么喜欢你……”
“没关系景煌,中国不是有句古话叫做不知者无罪吗,姐宽恕你了,你就无须自责了,平身吧。”南歌难得的小幽默,忍不住调侃起身边这个有些傻愣愣的小子来。
景煌听得一愣一愣的,他诧异地盯着南歌,“可是姐姐,沈言那么喜欢你,这三年他几乎没交过一个女朋友,你们为什么不在一起呢?”
为什么不在一起?南歌点了点头,这个问题问得好,因为就连她斗不知道答案。或许是因为两个人的固执?彼此的骄傲?还是被时间冲淡了默契?南歌不知道,她也不想知道。那天沈言挂电话的行为,已经让她明白了他的心意。那么既然如此,她也不是个喜欢过多纠缠的人,就放两个人自由好了。
“景煌,不要老是说我。对了,你那个画室怎么样了?”
“早就已经不在那里了,沈言出资给我开了个画廊,我现在可是整个A市最有名最年轻的画廊老板。”他说话的语气和表情,说不出地骄傲。
学画画的人,骨子里都有一股清高,这一点,景煌跟沈言一模一样。
伴随着婚礼进行曲的响起,南歌和景煌同时朝着人群沸腾的方向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