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莉台灯都打开了,记录的笔停下,脚丫子踹踹若绮的床,“快说啊~别钓我胃口~”
“没什么,以前在一个餐厅打工,见过他一面,那时他正当红,没想到这么快就——”
“演艺圈不就是个这样的地方嘛~所以才需要我们这些幕后工作者时时更新,与时俱进,不能错过蛛丝马迹!”
朱莉兀自说开去,方若绮心却很乱。
这天梦得一塌糊涂,一会是绿色西装,一会是滚动的保龄球,一会阿威在唱歌,转身是林立翔下台的黯然,然后筱筠在笑,转而又变成了朱莉的脸。
殊不知,这一幕,不久后成为现实。
推开民歌餐厅的大门,若绮愣住了,那个她熟悉的台上,唱歌的,居然是,
林立翔。
他唱着,下面的人说说笑笑,吃吃喝喝。
他唱着,若绮听不清他唱些什么,只想起了从前,他出现在这里,人群涌动,远处露出的一影——那是——台上的男子吗?
那怎会是台上的男子!
晓筠抱住了若绮的时候,若绮开口问,台上的,不是林立翔吧!
晓筠又露出那种隐藏的吃味,挤出个大方的笑,还带着一点骄傲,“怎么样?他唱的还行吧?”
“他怎么会在这里驻唱?”
“噢,他失业了,老爸请他回来的。”
一句,那么风轻云淡,好似林立翔那段红的发紫的岁月,那来餐厅转一圈都好似王妃省亲一般隆重的日子,被这么一句话,一笔带过。
那是林立翔用自己血淋淋的经验,第一次向方若绮展示了这个世界的,沉浮。
4
“芬芬。”
方若绮拉开椅子坐在她对面,林芬芬还穿着黑色的套装,胳膊上还缠着白布,久久久久,说了句。
“这是我哥哥要我给你的。”
推来一本日记,是和她那本红色的日记一个款式,只不过是蓝色的。
一蓝一红,本可以如此契合。
就像他们当初,也可以那样完美的相互映照。
“这是他的遗物,扉页上写明了——”
林芬芬起身走了。
方若绮知道,她和她哥哥一样,无论她方若绮曾经怎么帮过他们,又怎么悔过,都无法弥补那一个车祸的谎言。
因为可以信赖的人太少了,信了,便是全心全意,无论是当初的林立翔,还是那个跟屁虫一样的小歌迷林芬芬。
方若绮已经可以坦然接受,都一把年纪,还有什么可以伤感的呢?
翻开蓝色日记本的扉页,墨水的颜色已经有些化开,看来真的很有些年头了。
写着,给若绮。
最终还是叫我一声若绮么,立翔。
你是我的狼,我是你的狈。
我们都如此明晰的知道对方要什么,对方的要害和弱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