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气血翻涌,情急说:“我可以看看吗?让我看看吧。”
女孩子神情娇羞,那样子更像怂恿。他颤着手不管不顾去拉她的底裤。
终于是脱下来了,是意料中的淡淡的粉红色,后部绣着一只扎着蝴蝶结的猫。可是裙子遮蔽下依旧是她交缠的双腿。
他火烧火燎,更加焦躁地说:“我喜欢你,我要娶你的,我保证。”
女孩子漾着微笑站了起来,在他面前转了一个有一个圈,裙子向伞一样开放,但他终究未曾看的清楚。
他觉得这样子真是煎熬啊。一个熊抱扑上去,压住她。她却似没有体重,轻飘飘地飞了起来。影子淡淡,好像要消失了。
宁宁,你别走啊。宁宁——他大声叫了起来。
醒来,发现自己置身窗明几净的病房。黄昏时分,云像蘑菇一样在天上丛生。
一个戴粉色护士帽的姑娘在给他换裤子,脸面潮红,卷起衣物后一溜烟走了。
“野狼”在不久后现身,当然,慕远那时候不知道他叫“野狼”,只听他自称是慕远父母的朋友,姓丁。
这位丁伯伯,着布鞋,唐装,眉目和蔼,说话不疾不徐,像研究传统文化的学者。他告诉慕远,他的血液出了点状况,白细胞偏低,但确诊的哈还有待时日。“不过不要紧,”他颇有把握地向他保证,“就算确诊,这种病也不是不能控制的。”
慕远并没有追问自己的病情。大概因为年轻,对身体有种盲目的自信,好像疾病这种东西,只有对老年人才有杀伤力。
“你有什么打算?”“野狼”又问。
慕远惋惜没有参加高考,“野狼”一笑,说:“没事,国内没真正的好大学,要念咱就出国念。”
“去哪里?”
“美国。愿意跟我去吗?”
慕远想象自己躲到国外,而潘宁遍寻不着,油然而生振奋之情:“好。”
他相信,潘宁会为自己的行为而后悔,而他不想给她认错的机会。
有一种爱,是低眉顺眼,有一种爱是剑拔弩张,有一种爱默默奉献,有一种爱互相延期,老死不相往来。不原谅,实在是爱情里的高姿态。太看重自己的伤口,所以,伤口处处难愈。
“野狼”在美国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漂亮贤淑,儿子聪明可爱。他算是老来得子,分外珍爱。在去程的飞机上,他抑制不住幸福感,给慕远展示了他儿子的相片。照片上还是个粉嘟嘟的婴儿,但五官周正,毛发浓郁,有朝一日,必然英姿勃发。“野狼”说,小名叫毛头。太太起的,俗是俗了点,但是据说俗一点好养。
他开始孩子的事,比如,在他身上画地图,比如最先学会说的话是爸爸,比如每次看他回家就要他抱,别人都不要。慕远很诧异,像“野狼”这种人也会津津乐道这些琐事,并且容光焕发。
“野狼”还说,自从有了这个孩子,对生意看淡了不少,那些应酬能推就推。钱嘛,身外之物,有什么意思,还是家庭最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