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安全到让她愿意让自己干脆再懒上一点,就像前世那样,连执行任务的时候都可以睡上一觉。
那才是她卿如意,吊儿郎当,慵懒散慢。
所有的睿智和利落都只用在关键时刻,只要她不说,没有人看得出这竟是一个随时都可以提上一颗人头来当枕头的职业杀手。
现在,她很期待重新过回那种生活。
如果这位孟紫衣愿意如他所说的永不相弃、一诺千金。
那么,她十分乐意把所有要面对的全部都交给他,他领着自己上哪就上哪。他做什么,她也就跟着做什么。
他爱紫色,她也可以接受。
这样,也许今后的生活会很美好!
人就是这样,有了期待,便会心情愉悦。
当卿如意满意地闭住眼倚着车厢浅眠时,嘴角有一丝笑映了孟的眼去。
那笑竟让他觉得其实这是一个很好看的女孩,只要她除去这一身脏污,也许会带来一个惊喜。
……只是他们谁都不知道,彼时的欢愉永远都改变不了即将要面对的现实。
当她穿越重生、并做了八年狼女之后,已经发生改变人生观与价值观,跟他的生活发生碰撞、并且无法和谐相融时,彼此间相要面对的,便是每一次的针锋相对,还有对那句“永不相弃”的迟疑。
……
本尊的地盘,就要在最高处!
天玉山,整个儿大荒六国最高的一处山脉。
地处偏北,到不算太偏,但因为太高,自半山腰开始就覆了终年不化的积雪。
他们的马车奔行了二十几天,终于在天玉山脚下停住时,孟才跟她说:
“我的地方,到了!”
如意抬头向上,只瞧得这山高的几乎入了云际,切有薄雾环着,让要看不到顶。
她开始抹汗,开始揉着自己干瘦的胳膊和随时随地都饥肠辘辘的肚子,自思量着如此之高的巍峨山岭她能不能爬得上去。
“要去的地方是在山顶吗?”抱着一丝希望问去,如意在祈祷能够听到他说不是在山顶,只在半山腰处。
然,对方摇头,扯起薄唇冷声道:
“本尊的地方,怎么可能不在山顶!天玉山,你从现在开始,要认识它一下!”
她叹气,他却上前一步主动拉过她的手,再道:
“能上高就上多高,实在上不去了,我就背着你。”
……
卿如意发誓,她真的已经尽力了!甚至已经手脚并用,以一匹狼的姿势奔着山顶而去。
那十名黑夜护卫皆看傻眼,谁都想不到这个看起来比乞丐还要落魄几分的女孩居然奇怪至此。
还在林中山路时,她只扔了个树叉就能赶在神射手的前面插死一头小鹿,人们便知道这孩子很不一般。
如今看来,不一般的不仅只是她迅捷的身手,还有这一如猛兽般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