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林煜摁灭手机,“没等消息。”
“还没等呢,这两天叫我出来吃饭吃这么久,一直看手机,反反复复看,你给人当舔狗呢?”
林煜被这形容给惊到了。
桌子上的菜吃了不到三分一,陈志乐意在这坐一天,林煜纯属就是看手机不记得吃饭,回忆起来他这几天看确实很频繁,夹了块菜淡淡道:“别瞎说,小孩问我猫怎么样了。”
“方离啊?”陈志恍然大悟,“那猫是他的啊,我说你哪来的,你俩一起养啊?”
“学校那边有事,照顾不来放我这的。”
“不对啊,你不是贼讨厌那小孩吗?每次一看到他,就板着个脸,兄弟,我现在看不懂你了。”
“看不懂就闭嘴吃饭。”
饭馆在晌午属于高峰期,他们位置定在靠窗的位置,从这能看到外面广阔的景色,人行道人潮潮来潮去,车道上车流往来如织,路人行色匆匆。
饭店前有两棵叫不出名的树,光穿过树叶罅隙落在玻璃窗上,林煜坐在斑驳的光影里。
手机那头人刚忙清,消息来得比较频繁。
-:叔叔,吃午饭了吗?
。:嗯
-:食堂吗?
。:在外面
这两天他们消息总是有来有回,好像从别扭步入了正轨。
林煜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大概是出于礼貌吧,关心问了一句。
。:吃饭了吗?
-:还没,才到食堂
。:嗯
吃完饭回办公室,林煜又下意识摁亮手机,像是养成的一个动作,没有理由,没什么目的,没有道理的,一种纯三无状态。
办公室现在是两张桌子,旁边有个柜子,后面是吸烟室,他却第一次没有来的觉得空荡觉得缺点什么。
手机没有任何消息,和之前一样,明明什么都没变。
烟和打火机的位置没变,林煜掏了掏口袋,转身去抽屉里摸打火机,里面的东西七零八乱堆在一起,上面多了张便签。
字体劲瘦,飘逸潇洒,无意手笔却足够带来审美盛宴:
叔叔,不要抽烟,对身体不好
署名:方离
窗子养成了不知为何开着的习惯,一缕风掀起淡黄色的便签纸。
乌黑的眼珠似乎是颤了下。
林煜叹了口气,像是无奈合上抽屉坐了回去。
真是无聊透顶了。
闲起来觉得受不了,忙起来更头疼,往往很难找到一个平衡点。
但老天就喜欢戏弄人,你闲下来见着你嚷嚷,就给你加倍找点事,淋漓尽致展示自讨苦吃的幸福,还名正言顺的。
林煜刚灭掉手机就遭了罪,林燕踩着高跟鞋来了,看他一眼,或许觉得他这模样有点颓废,收敛了语气:“这个方案要得比较急,林秘书麻烦你加个班了,李慧那组现在也忙得脚不沾地,辛苦您了,明天晚上还是老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