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老头看见他们,就向他们买衣服。
几个年轻人很奇怪他们为什么要买衣服,老人说没有想到入秋了还这么热,没有带毛巾,身上衣服都被汗浸了一层。
当时大家都是一件蓝工衫加背心的大半,天气热当然不会穿工衫,倒也算干净,年轻人看他们有钱,就抢着把自己的衣服卖给他们。
说来也是很离奇,那两个人真的就立刻换了工衫,一点都不心疼地把脱下了的西装和夹克扔掉了——说出了汗不好洗,不要了。
在那个年代,西装是一种非常少见而且体面的衣服,很多人摸都没有摸过的——至于那件夹克,更是少见的时髦。
王大壮一听就变了脸色,问他们是不是把衣服捡回来了,然后又问衣服是什么颜色的,赶紧去拿过来。
他想的没有错,当时的人节俭,看到这么好的衣服不要了都觉得很可惜,还抢着要把衣服捡回来。
不出半个月,两个胜利者都倒下了。
但被他这么一说,年轻人的家里人才去找,却怎么都找不到那件稀罕的贵重衣服了。
王大壮听了就叹气,说年轻人实在不懂事,怕是撞瘟,问那个女人的衣服是什么颜色的。
如果是黑色的,那王大壮有办法救。如果是黄色或者绿色,那成功的几率就不大。
年轻人的老婆哭哭啼啼了半天,说好像是灰白色的。
王大壮当下就没话说了,收拾东西就要走。
一屋子的人都给他跪下了,王大壮实在不忍心,这才叹气,告诉他们,别的衣服都有有办法,但灰白色的,那不是衣服,而是人皮啊。
如果是别的颜色,那还有可能是别人做法用来祛病换灾的,但灰白色的,那就是瘟无疑了。
那是病变了的皮肤幻化成好衣服,专门吸引人穿上的。
但一旦穿上,就不可能再脱下来了。那层皮会死死附在人的身体上面,哪怕把全身都挠烂也无济于事,只能准备棺材了。
要是两个人擦了汗扔了衣服,没人去捡,那两个年轻人恐怕也会生病,但不至于死掉——偏偏他舍们不得,又捡起来了,这就等于把灾捡到自己身上了。
本来王大壮的工作笔记,王小明都是当作志怪小说来看的,但这个节骨眼一回想起来,他就不由得脸色难看起来。
不过应该不至于那么糟。
王小明立刻安慰自己。
他是看到这镯子是真的套在那个萝莉手上的,即使是再神秘的少数民族,这么点点大的孩子身上也不会戴很危险的东西。
而且钟易就喜欢搞神秘主义,说不定只是想吓唬他们。
不过被吓到的不只王小明,一路上陆小鲁果然老实不少,下了车还偷偷问王小明镯子能不能扔了。
王小明还在犹豫呢,心想要不要到了地方之后,把自己知道的所有驱邪的办法都在陆小鲁身上招呼一遍,一抬眼却看到火车站前站着一个全身黑的男人,正阴郁地盯着火车站大门看。
火车站前人来人往,所以那个一动不动的男人显得特别显眼。
王小明心里咯噔一下,拉了陆小鲁绕过大门走。
钟易若无其事地背着大包走在他们后面,一起去接托运来的白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