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痕顺着走廊地毯滴滴答答落到电梯里,场面实在吓人。
得知只是低血糖晕倒后,瞿宁森这才有心思让医生帮自己包扎伤口。昨晚他刻意穿了比较宽松的长袖,林舟果然没看出他缠着绷带的手臂。
房间里,忽然传来少年大声的呼喊。
“瞿宁森——来吃饭!”
“来了——”
瞿宁森忍不住笑起来,转身走进房间。林舟就坐在餐桌旁,浑身落满朝霞的流光。
酒店对面是连接两市的大江,透过落地窗,初升的太阳勾勒出少年清瘦的背脊,他正咬着一只虾饺,侧头看瞿宁森,眼瞳漆黑明净。
“吃饭啊,站那里干嘛。”
“。。。。。。来了。”
在A市的最后一天,他们最终还是见面了。
这可真是神奇,林舟想。
就好像不管发生了什么,他与这个人的联系永远不会消失。不管他遇见什么事情,瞿宁森永远都能及时赶到他的身边。
就像,专属于他的那根许愿毛毛草一样。
林舟想象着瞿宁森浑身毛毛的样子,瞬间打破抒情,忍不住笑场。
身边男人察觉到他的好心情,夹来几片绿叶子,也笑着问:“怎么了?”
“没什么。”林舟才不告诉他,想了想,还真有好事情和他分享。
而且,在来A市的第一天他就想说来着。
“你知道我这次为什么会在A市吗?”林舟喝了口水,挑眉看他。
瞿宁森当然知道,但也瞬间同样知晓林舟的心思。
他只觉得心尖发痒,面上依旧从容温和:“为什么?”
林舟有点得意地揭晓答案:“是林老师主动让我来的。”
“我本来申请的是之前的项目实习,没想到她居然把这么大项目的随行名额给了我,林老师人真好。”
“当然,也有我很优秀的原因。”
林舟眨眨眼,连睫毛都闪着光:“瞿宁森,我可是才大二哦。”
声音尾调上翘,身后似乎摇着一根得意的毛茸茸尾巴。
他鲜少露出这样的神态,像是被养熟的小猫小狗,已经能很熟练地对瞿宁森炫耀撒欢。
瞿宁森一直在笑,也真心实意地点头:“嗯,你真厉害。”
他一开始是真的不知道这件事——出于林舟的敏感和聪明,瞿宁森最后还是取消了对S大合作的干预,并没有指定任何教授和学生去A市。
能来到这里,只能说明林舟真的很优秀。
比他想象的还优秀。
这些天来,瞿宁森无声看着林舟每天忙碌。他从来没参加过任何实习,却很能干,每天跟在教授们身后跑腿打下手,记录数据、请教师姐,从无怨言。
安静又眼里有活,还一点就通,是共事时最想遇见的那类人。
他很好。
但瞿宁森也懂他的在意。
“你怎么又走神了?”
林舟喝完水,看了眼手机消息,起身翻着自己的双肩包:“那你继续吃吧,我先把数据交给林老师他们,再道个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