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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晓兰明显放下心来。

牧锦叹息。

她有时候真的不明白,养母林晓兰为什么会忍受养父魏刚那么多年的坏脾气以及偶尔的家暴,却不离开他。

听说魏刚年轻的时候是在工地上干活的,有一把子力气,性格也不错。后来是从建筑工地上摔下来,摔断了腿,才开始颓废。当时建筑商只付了一小部分医药费就不再管他,林晓兰又刚生了孩子没多久,两口子花光了所有的积蓄才勉强治好魏刚的腿,但还是落下了病根。

从那时起,魏刚就不再出去揽活儿干,整天呆在家里,久而久之养成了酗酒打老婆的坏毛病。他偶有清醒的时候,也会抱头痛哭,怨恨自己没本事,养活不了家人。

上辈子,牧锦对魏刚其实是充满了憎恶的。她讨厌这个男人因为生活不如意就责打老婆出气的行为。

但是到了临死前,她却不恨魏刚了。

——至少,当她在游泳池挣扎的时候,这个男人没有袖手旁观,甚至在大冷天跳进了冰凉的池水中,打算救自己。这说明他的人品并没恶劣到无法想象的程度。

好像,魏刚那时也淹死了?

魏熙然所有的麻烦都解决了,倒真是白白捡了个便宜。

看来,如果这辈子自己要早些脱离这个家庭话,得给养父养母想点办法才行……

第5章情知起5

夜深了,林晓兰收拾完客厅,洗漱之后便战战兢兢地进屋去睡觉。

这个家只有一室一厅,牧锦的小床就支在客厅的一角。她脱了裤子钻进被窝里,才脱掉上衣搭在被子上,匆匆忙忙躺下。被中一片冰凉,好半晌才被体温捂暖。关掉小台灯,一室黑暗。

在黑夜里,听觉感官分外明显,内室中,魏刚鼾声雷动,林晓兰悉悉索索地翻动身体;窗外,这个片区倒也有几户家境稍好的人家在观看电视里的春节联欢晚会,欢声笑语隐约传来;再远处,噼里啪啦声响起,快到午夜了,过节的人们又在燃放鞭炮。

牧锦不安地动了动身体,缩在盖了十多年的棉被里。她回忆起上辈子被牧家找回去那一年也是个除夕,她小心翼翼地陪着生父生母守岁,牧家大宅仅仅是二楼的小客厅就比目前住的这个一室一厅面积大一倍,明亮而宽敞,更别提精致优雅的内饰、超大屏幕的电视机、水晶茶几上还摆放着各种散发香气的糕饼水果……

尽管在牧家她未曾得到过心灵上的温暖,可牧家的一切毕竟是名正言顺属于她的,她凭什么不该得到?

牧锦眼皮下的眼球动了动,棉被中的两只素手紧紧握成了拳头。

初一一大早,天色蒙蒙亮,牧锦先于养父养母起了床,到厨房一看,案板上蒙着一块湿润的纱布,下面是十来个胖嘟嘟的饺子。想到昨晚上林晓兰说的让自己早上起来吃、别给魏刚看见的话,牧锦有些无奈。

这个家总是这么入不敷出,靠林晓兰每天在街头摆个缝补摊根本就赚不了多少钱,偶尔有人要求加工些围巾袖套枕套会有点赚头,多数情况下一整天在街头喝着风,却一无所获。

就这样,林晓兰一分钱掰成两半花,省吃俭用,居然供牧锦上了高中。平时有好吃的,也会偷偷藏起来给牧锦吃。作为母亲,她的确尽职尽责。

只可惜,上辈子安市大学的学费实在是太高了,家里所有的钱拿出来都还得借点儿,全家还必须不吃不喝,这怎么可能?魏刚的腿每年都会犯病一两次,疼起来的时候要敷药膏,他又不时要喝酒,家里跟亲戚也借过钱,不能不还……

前世牧锦憧憬了许久,期盼能够上大学,但是魏刚每日为了这件事在家里酗酒咒骂责打林晓兰,就是嫌女儿读书太多没有用。

最终,牧锦死心了,放弃了大学梦,踏踏实实找了个服装售货员的工作。偶尔经过安市大学的校门,她会驻足观看那些进进出出的大学生,她会幻想,如果自己进了大学,会是怎样的光景……

“小静,你已经起来了?妈马上给你煮饺子吃。你爸还在睡。”林晓兰出现在了厨房门口。

牧锦还保持着手掀起纱布的状态,闻言连忙放下来盖好,回头笑道:“妈,你吃吧,我吃素面就行了。”

“嗐,你这孩子还跟妈客气……”林晓兰笑呵呵的,继续给牧锦煮饺子。

牧锦按住她的手,“妈,我说让你吃你就吃。昨晚上酒楼大厨给服务员开小灶,弄了很多好菜,我跟夏薇都吃了不少,到现在还不饿呢。你赶紧煮了吃吧。”

林晓兰拍拍她的手,感叹女儿懂事,“好吧。”

最后,林晓兰自己只吃了五六个,剩下的仍然全留给了魏刚。

“妈,今天酒楼放假,我跟你一起出摊。”吃完早饭,牧锦拉上小拉车,车上是对他们家来说,最珍贵的一台缝纫机,以及拉拉杂杂一些线和布料。

林晓兰想要接过去,牧锦却不让,且又取了一把干净的塑料梳子,拿了两个盒子,带着一起出门。

林晓兰糊涂了,问道:“小静,你拿这些是干嘛?”

“妈,你等会儿看了就知道了!”牧锦自信满满。

母女两个走出这片区域,沿着大道走了约莫一个小时,到达云霞公园。附近是居民区,还有一条步行街,两边商铺不少,也有很多街边小摊贩,平时林晓兰就是在这里摆摊拉活儿。

平日里,这边来逛街的人到中午便多了起来,附近居民区的家庭妇女会过来卷个裤边儿、接个拉链儿什么的,有时也有时尚女青年拿着衣服来改成自己想要的样儿。夏天的生意稍微好一些,冬天就比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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