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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懒虫,起床了!大懒虫,快起床~大懒虫,起床了!大懒虫,快起床~”

“布谷布谷~~布谷布谷~~~”

早上6点半,这间小小的公寓里便开始狂响噪音!

床头柜上一只闹钟叫得欢快,墙上挂着壁钟,有一只小黄鸟重复着布谷布谷的叫声从一扇小门里探头出来。

在这一片热闹的声音中,郜白猛地睁开眼睛,从床上坐起来,他的脸上还带着僵硬的冷意和恐惧,眼神涣散无光。

片刻后,他眼睛缓缓眨动,瞳孔渐渐有了焦点,然后突然睁大眼睛,那神情十分讶异,还带着些不可置信。

床头的闹钟还在欢快的叫着,郜白震惊的伸出手,却因为太过激动,力道出现了偏差,闹钟一下子被他创到了地板上,发出清脆的塑料碎裂声,不过却依然顽强地工作着。

他终于回过神来,表情却变得晦涩难明。

这里,是自己那间小租屋……

可是,怎么可能呢?

他还清楚地记得陷入那片丧尸群后,被撕咬全身血肉的痛苦。

那时候的绝望和怨恨还清晰得在脑海中浮现,将自己当挡箭牌推出来的少年,以及在一旁看着却丝毫没有救他的打算的男人,他都还清楚地记得……

甚至连他们的表情都记得一清二楚。

尤其是那个男人,直到这一刻,他才终于认清这个人的心可以冷酷到什么地步。

究竟为什么一定要他死呢?

郜白静静地坐在那里,回想着和那个人的过往。

他自认从没有做过任何对不起他的事情,大学四年把他侍候得像祖宗,在一起后也总是在迁就他,一切以他为先,他开公司就把钱借给他,他撞了人,就替他赔礼道歉,把自己准备买房子的钱全部拿出去赔偿了人家。

到后来末世来临,他觉醒了速度异能,在他没有异能的时候,没有一点嫌他拖累,找吃的找喝的还负责打丧尸。

当初他们和另外五个人组成了一个临时小队,队里的人嫌那人没能力不做事还脾气大,也都是他厚着脸皮拉关系做任务拼命出力这才让其他人渐渐不再说什么。

后来那人觉醒了火系异能,还正式组建了狩猎队,他就在一旁尽心帮他,到后来狩猎队成为在B市都小有名气的小队时,队里面至少有一半的人都是他招进来的。

再后来队伍里进来了那个水系异能的少年,少年能力不弱,清秀可爱,人天真了些但是善良单纯,很得队里的人喜欢,就连他自己对那少年也很是照顾,后来少年更是好运得觉醒了空间异能,在队伍里的地位愈加稳固。

他作为一个速度能力者,末世初还有些作用,但是到了后来丧尸开始进化,他的能力便大大打了折扣,所以他自觉地退下来留守基地为他守好大后方,做好后勤。

那时候队伍分成了三个小队,两个行动队一个后勤队,他负责的就是后勤小队,那人带领其中一个行动队,他的队伍里就包括那个少年。

另一个行动队的队长是他们最初七人小队的同伴,他曾经来找过自己一次,说了些莫名其妙的话,问他最近和姓孔的关系怎么样,还委婉地要他多注意别有用心的人,当时他没多想,只开心的和老朋友聊了一会儿便分开来,可是却没想到,原来那时候就已经有了端倪。

就连不经常在一起的人都发现了不对,那人小队里的人应该都知道他们俩的关系吧,可是,却没有一个人告诉过他,甚至还帮他们瞒得严严实实,直到最后被他自己亲眼撞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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