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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遇到他,我就不这么想了,大概就像是一夜之间从男孩跨度到了男人。不再在乎什么名垂千古,功勋千万。就只想踏踏实实过日子。上了战场,一想到死了就再也见不到了,心里就难过,一千个一万个不想死。又担心自己不努力,拖累他,所以不要命地向前冲。我知道他会来救我,有时候也挺肆无忌惮的哈哈。”
“人啊,一旦有了喜欢的人,他既是铠甲,也是软肋。”
“常山你不喜欢永宁,刚好我也讨厌,这是个连空气都充满阴谋诡计的地方,闻着窒息。”
“我们都要回邕州去,一个都不能少!”
“就算找不到解药,也不要一个人偷偷溜到谁也找不见的地方静悄悄等死。少爷我棺材钱,墓地钱还是出得起的。”
“…………”
“你也别说我咒你,就你那鸟性格我还不清楚?有什么要我帮忙的,直说。你只要记住,我不想你死,不准你死!”
常山起身跪下,朝邬琅深深一拜:“属下,谨记。”
☆、第五十二章是不是你
“哦!水好了!我先把热水运过去,常山你再去打些井水兑兑。”
“是,少爷。”
常山目送邬琅抱起一大桶刚烧开的水小心翼翼往外走,默默地在厨房角落找到空桶,走出门去。侧头远远望去,见杨记川迎面朝搬水的邬琅走过去,两人不知说了些什么,争了一阵,最后合力抬桶往房间走。
常山摇了摇头,暗地里琢磨,难道喜欢一个人真的能改变这么多?
打好凉水不动声色地送入房内,常山利落地翻上了房顶,仰面躺在屋脊之上。
最近,他的确能感觉到四肢麻痹和间歇性窒息的症状出现得越来越频繁,他知道,若是再不吃药,要不了多久他就会失去下肢的感觉,再然后是腰部、胸部、最后全身只剩下眼珠子能动。但他不会立马死去,他会以这样的状态待上那么几天,慢慢体会身体内脏的腐烂,疼痛、窒息、绝望、生不如死。
他年轻时,为了抵御药性,曾经熬到浑身僵硬不能动,只能慢慢等死的状态,好在初七及时发现他,喂了他解药。初七说,这已经是最惊险的时刻,若是等待内脏开始腐烂,就是大罗神仙也救不回来。
他只好不再做更危险的抗药举动。他对组织的毒药有抗药性这件事,只有初七知道,但是初七是反对他这么做的。初七对组织忠诚,是组织训练出来的最好的狗。但是组织最后还是抛弃了初七,在他因任务重伤,失去双臂,再也不能为组织做事后。
变成弃子的初七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死。他曾经想过带着初七一起走,离开组织,但是初七说,组织给了他一条命,他不能忘恩负义。他不懂初七的坚持,觉得他真是莫名其妙。
他最后见初七是在十年前的出云山上,初七说,他这辈子造孽太多,余下的时间愿常伴青灯,诵经念佛,渡人渡己。
前些日子他提前进城,上得出云山,本只想寻得初七的墓碑瞧一瞧,顺便也帮自己找块土,挖好,等时间到了便自己挑进去。
没想到初七,居然没有死。还在出云寺生活得不错,成了主持的弟子,地位不俗。只是苍老太多。十年前初七不过三十出头,现在看起来,犹如花甲老人。眉目倒是开阔了很多,笑纹也多。
初七说,我此前曾想过,你若是来出云山找我,无非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彻底自由,前来告别。一种是命不久矣,见最后一面。我想,你虽坚韧过人,也回天乏术,多半是后一种。现在见你,惊觉你变了许多,像是真的活了,我又觉得是前者了。
他摇头,说,我的确是过来见你最后一面,顺便为自己找墓地的。本以为见到的会是你坟前的树,没想到你还活得好好的。看来是有了解药。
初七说,你的药都吃完了?
他点头。初七借着为香客解签的由头,将他拉进了小房间内。跟他说,有些事说来话长,我十年前就该死,幸得圆空师兄相救。他本江湖异人,习得诡异蛊术,因种种原因抛弃凡尘,出家为僧。师兄养有一蛊明为幻生,乃是一对子母蛊,师兄将生蛊种植在自己身上,幻蛊种于我身上,此后每三月我只需饮师兄一碗鲜血,便可化解体内剧毒。只是,此乃以毒攻毒之术,在化解毒药的同时,也蚕食侵害着内脏。最多不过二十年可活。
闻初七言,他侧目瞧着初七脸上的皱纹,道,二十年,足矣。你可有法子治我?
初七眼神有一瞬间憧憧,抬头朝他笑,说,师兄上月圆寂,坐化前将体内生蛊取出封存好。我,活了十年,也是知足了。你只要寻个日子,带着愿意做生蛊寄主的人一同过来,便可。记住,生蛊种植过程非常人所能忍受,以后你也会受制于他,必须谨慎再谨慎挑选。
他愣了下,摇了摇头,说,我没有这样的人可以选择,初七,你……
初七用干枯地手摸了摸他的脸,笑容是慈爱的,我现在是圆觉,不再是初七了。你呢,有新名字了吗。
他点头,我现在叫常山。
初七满意地点头,常山常山,好名字啊。你看你手上的签,若是解福寿,可是长命百岁的好签。我在这里等你,常山。你一定要来。
常山不知道初七从哪来的自信,笃定他一定能找到合适的生蛊寄主。他猛然想起方才邬琅在厨房时,拍着他的肩膀,有力地说,有什么要我帮忙的,直说。
这种事,直说不了吧。少爷并不欠他什么,何必为他做出这么大的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