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锥一样的穹顶上镶嵌着众多昂贵的红宝石和蓝宝石,他们和周围金灿灿的铺色一起组成了一道华丽的天顶壁画。
这个房子的主人很有钱,而且这种暴发户一样的装饰是北戎贵族才会喜欢,并且修缮得起的。
北戎人喜欢金子,喜欢各种颜色的宝石,他们的文明建设是周边国家里最落后的,但是珠宝的工艺水平却是最为先进的。归根究底不过是因为贵族们用精致昂贵的金子和珠宝来象征自己的财富和地位,在这种贵族与贵族之间的较劲和比拼下,珠宝工艺自然受到很大的刺激。
他闭起眼睛,安静地思考了一会儿,得出一个结论。他没死,但跟死几乎没什么两样了,如果是植物人的话。而且他还在一个北戎贵族的房子里。这真是荒谬至极。他可以想象,能在七风坡抢了他的尸体,然后运到这里的贵族,在北戎国内的地位一定低不到哪去。
当然他现在应该考虑的是,那个将他绑架于此的北戎贵族见他醒后,是要蒸了他,还是煮了他。
他不知道今天几月几号,但他知道,玄甲军内部或许该乱了套。
还有杨记川,要是他知道自己死了……
过了一会儿,房间的门被推开了,邬琅隐约能看到一个纤细的身影,听脚步应该是女子。她进来见邬琅明晃晃睁着眼睛,吓了一跳,随后惊喜地叽里呱啦说了一通邬琅根本听不懂得北戎话。邬琅在雁门关学过一点北戎话,但是这个女人的口音他完全听不懂,而且她的语速太快了。
她把手里的东西放下,像只小鸟似的欢快跑出去,没过多久就有一群黑影进来了。
为首的那人穿白绸金丝衫,腰上、脖子上以及额头都佩戴着黄金饰物。
他走过来,不顾众人诧异的目光,跪在邬琅的床前,握住邬琅的手。
“公子,你醒了,感觉怎么样?”
邬琅睁大了眼睛看着面前这个人,他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艰难吐出两个字:“明—月—”
“公子,我在。”
“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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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琅自从苏醒过来之后,脑袋便一日比一日清晰,但是他高位截瘫了。林正伤到了他的脊髓,他现在就是一个只有脖子以上能运动的残废。
但是邬琅并不担心,躺在床上让人伺候着过一辈子就是他的未来。
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这个身体的恢复能力,它既然能长生,那也可以不死。不过是时间的问题。
但是明月不知道,哦,应该称呼其为澹台明了。尊贵的北戎亲王怎么可能是当初被他呼来喝去的贴身侍从。
邬琅问他,林正是不是他的人。澹台明很干脆地回答,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