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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景第一次抬首望向我,他这次迎着月光,所以我看清了他的神色。
很复杂,我言说不明。
我又道:“听闻京城好景色,你想去看看吗?”
按照原书剧情,他本该有一段绚丽的新生活。
可我仅是怕被报复就阻挡了他的前路,迫使他继续蹉跎在盛家这个粪坑里,太不公平。
齐景双眸渐渐溢出泪光,他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我笑:“好,那我们就去看看。”
*
我以参加明年的春闱为由,带着齐景踏上了京城的马车。
很意外,原主如此卑劣竟还是个举人。
为了安抚盛家人,我将几亩良田给了盛父;酒楼分给二房;成衣铺子给了三房;又留下一些银两,盛家人便欢喜的留在了中阳郡。
依照我对盛家人的了解,这些产业足够他们挥霍一两年;按照书中情节发展,一两年后,齐景同女主已相爱相守。有女主的守护,踩死盛家人如同踩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至于我?
我打算做个舔狗,只要舔的好,齐景八成就原谅我了。
通往京城的路途遥远,便是我大舔身手的好时机。
可人算不如天算,刚出城十里就遇到了一个熟人,好巧不巧的,她的马车又坏在了半路。
陈储莹有些惭愧的作揖:“承蒙盛娘子不弃,陈某叨扰了。”
我严词拒绝:“十分嫌弃,请别叨扰!”
陈储莹呵呵一笑,自顾爬进了马车:“感恩盛娘子。”
我:……糟了,已读乱回是被她学到了精髓。
到了京城,先置办了一处房产。地方偏僻,所以三进院落也没花多少钱。
陈储莹十分满意,指着后院一处空地喜滋滋道:“这地儿好,种药最合适了。我以后就住这间了。”
我挑眉。
齐景道:“我打算与陈大夫开一间药房,可又不通药理,便邀她同住了,你不会介意吧?”
介意?笑死,我怎么敢?
每个主角身边必须有个医生朋友;
往往另一个主角又身患奇症,动不动就命悬一线。偏偏全国上下的医生都对此束手无策,仅有一位神医可医此症,但此神医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最后踏破铁鞋,发现救命神医就在朝思暮想的人身边。
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同时收获事业与健康。
而我这种屌丝只配断手断脚、千刀万剐,为两人的爱情舔砖加瓦。
舔狗是不可能舔狗的,但可以虐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