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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时商人是“士农工商”之末,地位很低,不能参与科举,不能乘坐车马。连唐太宗李世民也曾说:“工商杂色之流,假令术踰侪类只可厚给财物。必不可超授官秩,与朝贤君子比肩而立,同坐而食。”

意思是,商人哪怕再富有,也没有资格和朝堂上的君子们,甚至普通务农的百姓们平起平坐,哪怕是坐在一起吃饭,也是不合礼数的。

杜清昼祖祖辈辈都是商人,到他这一代脱了商籍,他想不到,自己会从“贤君子”再做回一个商人。曾经他以商人的身份为耻,但现在他却很享受这个身份。

“我只是个商人,但商人可以做到很多事;士大夫们不屑于做的事,不敢做的事,商人可以做。”杜清昼站了起来,他的身材在武将面前显得瘦小,却如悬崖危立,深渊无尽,令人恐惧和颤栗。

“不相信我,你还有别的选择吗,宋枳?”杜清昼凑近武将的脸,无惧对方杀人如麻的名声,享受般细品对方眼底的欲望和挣扎。

名叫宋枳的武将用力地咽了一口唾沫,喘着粗气,如同一头焦躁的困兽,终于,他慢慢地,用汗湿脏污的手,将一把剑递到对方手上。

杜清昼将剑缓缓抽出,剑身清光骤然映照着血色残阳,令他的瞳孔也微微收缩:“好剑!”

远山骤然滚过惊雷,雁门关像是受伤的猛兽,被阴沉沉的天空压弯。

雁门关失守了。

史思明的叛军攻到代州城下,雁门守将宋枳提着主帅的头颅,打开城门投降。

自安史之乱以来,烽火狼烟四起,各地都有投降的将领,但大多是兵马疲弱的无奈之举。代州雁门郡不一样,它占据天险屏障,又与朔州、云中郡成犄角之势,原本就是易守难攻的要塞。更何况,城中还有一支足以抵御叛军的骑兵——雁门铁骑。那是大唐装备最精良的骑兵,曾令北方突厥闻风丧胆。

若非副将宋枳的叛变,只怕这道关卡,叛军会久攻不下。

残阳西斜,群山仿佛被染了一层浅薄血色。

荒草小径上走过来几个人影,一身白衣的是曾经的陇右大将军裴昀;身边冷若冰霜的俊美青年是陪戎校尉叶铿然,而跟在他们身后蹦蹦跳跳的小姑娘,则是真身为凤凰的少女独孤琳琅。

“这里有个人!”琳琅指着一处草丛,停住脚步。四周血迹斑斑,一个人倒在草丛中,不知道是死是活。

裴昀蹲下身来,把那人翻过来,只见对方一身铠甲都被鲜血浸透,脸上也满是血污。他探了探鼻息:“还活着。”

这里离代州城门不过十里,叛军随时可能出城杀戮。从那昏迷的伤者装束来看,似乎是一个品阶不低的唐军军官。

“旅途辛苦,风餐露宿,还捡了个半死不活的人,人生真是寂寞如雪。”裴昀打了个哈欠,伸出修长的手把对方翻弄了几下,对琳琅招招手:“大王,你过来。”

“干嘛?”琳琅看到对方的表情,直觉不是什么好事,果然,只见对方轻描淡写:“借一滴你的血。”

“……不。”琳琅理所当然地摆手拒绝,躲到叶铿然身后,“大王怕痛!”

“没有别的办法了吗?”叶铿然皱眉。

“有倒是有,不过得找到铁锹才行。”裴昀摊摊手。

“铁锹?”

裴昀指着地上一动不动的人:“喏喏,你看,肺被扎烂了,肋骨断了四根,失血到这个程度,大约还有一炷香的功夫就断气了……天气这么炎热,尸体很快就会发臭,没有铁锹挖坑及时掩埋,气味会难闻得要命。”

叶铿然外表虽冷,却最是热心热血,听到这话眉头皱得更紧。此时如果需要他的血,他自然会慷慨相助。但世间,只有凤凰的血可以救人之将死——凤血的力量是“治愈”。

琳琅不愿意的事,他绝不会勉强她。

见叶铿然没有说话,琳琅从他身后探出脑袋,突然踮起脚来,伸手用力去抚他的眉心:“叶哥哥,大王不喜欢你皱眉。”之前她一直觉得鸟翅最好,而人类的手臂和十指只是累赘,但这一刻,她突然有种微妙的感觉……还好有灵巧柔软的手指,可以抚触到他的眉心。

她不喜欢他皱眉。

“你很想救那个人吗?”琳琅歪着头,看向叶铿然眼底悲哀的深潭,“乱世里那么多尸骸,死人都堆成山了,救不救好像都差不多。”

叶铿然摸了摸她的头发,没有说话。面对死亡,他胸口如压磐石,只能以沉默与之对抗。

“好了好了,快断气了,”裴昀拍拍手上的灰,站起身来,“我去找铁锹。”

“等等!”琳琅脱口而出,终究还是磨磨蹭蹭地来到伤者面前,将手指放在口中咬了一下,伸出手,一滴血滴在对方濒死干涸的嘴唇上。她没好气地嘟哝:“大王可不想救你,大王只是为了叶哥哥不难过。”

“秀恩爱的闪瞎狗眼啊!”裴昀不忍卒读地扭过头去,“叶校尉,原来刷脸就可以解决难题!”

事实证明,裴昀的结论下得太早了——因为,真正的麻烦才刚刚开始。

第二天,金色的阳光照到身上时,在树下睡觉的裴昀懒洋洋地醒来,一睁眼,就看到有个陌生的年轻人正在脱衣服。

……什么状况?

对方裸着上半身,只穿了裈裤和靴子,似乎刚去溪水里洗过澡,不远处还有一堆染血的铠甲和残破的长袍。

年轻人听到动静,立刻放下手中的衣服,微笑半蹲下来:“将军醒了?”四目相对,陌生人放大的脸凑到跟前,鼻梁挺拔清秀,乌黑的眼睛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山涧饮水的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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