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凌家最小的女儿凌晓珍,可是令李秀娥最头疼的存在。
简直就是小时候的凌卫国,当然,这里指的是性格和做事风格。
先不说调皮捣蛋这一条,就是倔脾气也学的贼像。
可偏偏,凌晓珍要比凌卫国小了整整八岁,凌卫国去参军的时候,凌晓珍还是个屁大点的孩子。
好在养大凌卫国有经验,凌晓珍的成长也算是一路顺风。
一个家庭里,有靠性格取胜的,譬如凌晓丹,有靠人格魅力取胜的,譬如凌保家,有靠健壮体魄取胜的,譬如凌卫国,也有纯靠脑子取胜的,譬如凌晓珍。
凌晓珍就是凌家出的bug,脑子就是比别人转的快。
同龄人还在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人家就已经是三年级的学霸了,同龄人才上初中,人家马上就要高中毕业。
就因为这样,凌晓珍的朋友几乎很少,因为很少有人能扛得住她车。
如今不过才17岁的年纪,就已经高中毕业参加了工作,在县城的供销社成为了一名出色的售货员。
要是社会情况允许,妥妥的顶层学霸无疑。
所以,说起凌晓珍虽然有自豪,但李秀娥更多的是头疼,就因为这姑娘躲避相看的度实在是快。
这不是前段时间,有媒婆看凌家小闺女毕业了,就兴冲冲跑来说亲、
说男方这儿好那儿好,反正哪哪都好,说那就是凌家小闺女的良缘。
本来,身为老母亲的李秀娥也是这么想的。
哪知道,得知李秀娥想法的凌秀珍,隔天天没亮就偷溜出了家门,再回来的时候就带了一封县城供销社的入职介绍信,还是盖了公章的那种。
介绍信一亮,李秀娥也歇了给闺女相看的心思。
哪知道人家媒婆不撒手,就觉得凌家小闺女这么聪明,生出来的孩子指不定能有多聪明。
就为了生出聪明的孩子,来凌家的媒婆就更多了。
搞得凌晓珍非常烦躁,这才包袱款款去了县城,住到了供销社的集体宿舍。
得知凌晓珍去县城上班,那些络绎不绝的媒婆才消停了,才让凌家有了缓口气的机会。
这会儿再提到糟心小闺女,李秀娥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只能大概的叮嘱卫诗云几句。
“看见你小妹,就当看见了小时候的卫国。”
“那性子真是一样一样的,说起她我就头疼。”
两句话介绍完凌秀珍,李秀娥摸了摸凌卫国的额头,确定人没烧,才拉着凌保家的袖子离开了病房。
“你俩晚上没吃饭,我和保家去医院的食堂,看看有没有吃的。”
等再回来的时候,两人手里拎着饭盒。
“医院的食堂早关门了,我们是去亲戚家带的饭,人家刚好煮了干饭和肉菜。”
“你俩吃完了就把饭盒放床头柜上,等我明天来了再收拾。”
叮嘱完卫诗云和凌卫国,李秀娥才和凌保家回家去了,说不定可以赶上大队里的大锅饭。
等人走了,病房里的两个人也没有多话,低着头一个劲的扒饭,实在饿惨了。
等填饱了肚子,病房里又没有别的病人,卫诗云才问起李秀娥说的去亲戚家带饭的事。
“咱们家在公社还有亲戚?”
真要有亲戚,上次干嘛还要去曹家借车?
见卫诗云一头雾水,凌卫国压低声音小声解释着。
“医院附近也有私人开饭店,只要小心点别被人抓到就好。”
“有条件的人家,都会去外面买饭吃。”
禁止私人开店这是事实,但总有那胆子大的,会自己偷摸招揽生意。
只要没被人逮到,也是一项不错的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