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北赖在李星河这里,她就当然不自己开车上下班了。
早饭是莫北做的西式早餐,她嫌弃地吃着鹅肝三明治,喝着牛奶。
“谁家会把鹅肝做成三明治啊?”
“我们家。”
李星河又用叉子扒拉着蔬菜沙拉,挑了里面的鸡肉送进嘴里。
“给我吃蔬菜。”莫北一字一顿地说道。
李星河翻了翻白眼,“我好不容易爬到了食物链的顶端,可不是为了吃蔬菜的。”
“你可以吃肉,但是吃几口菜吧。”硬的不行,来软的。
李星河呶呶嘴,象征性地往嘴里塞了一叉子苦苣与黄瓜片。
莫北送她到饰品店,然后开车去恒龙上班。
李星河看着宝马车转过路口之后,并没有急着开门进店。
昨晚十点多之前,并没有蹲到男人来。
并不代表,他后半夜不来。
不需要走进过道,有点浓郁的味道已经告诉她答案。
不知道,那变态有没有看见自己的‘留言’。
李星河捂住嘴巴,侧身走进去。
地上这是?
地上隔着几步,有一滴褐色的水滴。
不,李星河一下子就反应过来。
这是血滴。
她心脏开始砰砰的兴奋地加快。
你来了,你看见了,不过你怎么还流血了呢。
顺着那血滴,抬起眼神。
妈的,这死变态够狠的啊。
这是抓了只鸡来放血吗?
她那一行有些磨损的口红字上面,赫然出现了一行褐色的血书。
妈的妈的妈的!
李星河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并不是因为那些血,而是因为血书的内容。
‘宝贝别急,会见面的。’
去你妈的死变态,叫谁宝贝呢。
她真的想把这一块连字带墙转一个挖出来,塞进他的嘴里,让他吃下去。
昨晚还是鲜红的血迹,现在已经变成了深褐色。
完全闻不到血腥味,但是血迹那么连贯,在有些笔画上甚至还因为血迹过多有些晕染。
可以想象,这位写血书的人,下手可真够实惠的。
李星河甚至怀疑,他快要把自己的指头切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