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高煜就带领部队按照指令开拔了。具体去哪里他没有讲。
程澜也得去漂亮国上学了,已经开学一段时间了。
高烽都已经走了一周多了。他就匆匆和高煜见了一面,连程程的生日蛋糕都没有来得及吃。
这一次多兵种部队的组建,小严和另外一些电脑方面的骨干都被抽调去了。
当初大伯让他学电脑时说的一些话果真兑现了。
他得抓紧去MIT,尽可能像海绵一样的吸收更多的知识回来。
回来之后,就该准备硕士研究生的论文了。毕业后差不多就要派用场了,没那么多时间给他去读博。
要读也是以后的事了。
他多半也是进小严哥他们那个系统。
只还有四个月,交换生生涯就要结束了,一点都浪费不得。
所以,他就先走一步了。
倒是另一个人从外地跑来和程澜结伴同行,就是凌霄那个讼棍。
程澜盯着他,“你有什么企图?”
她是过去哈佛商学院拿博士学位,这家伙是过去哈佛法学院拿博士学位。都忙着呢!
之前他也没有特地等着要和她一道走的。
凌霄哈哈笑道:“我能有什么企图啊?我不就是想当你侄女婿么。”
程澜读书中途有停顿,生了俩孩子嘛。
但凌霄是一鼓作气读上去的。所以他比程澜要小三岁,比程杳要大三岁。
这会儿听他这么说,程澜有些惊讶,“以前都在哈佛的时候,也没见你怎样啊?”
这厮其实不缺钱的,他现在已经在漂亮国顶级的律所打工了。以后混到合伙人应该也不在话下。
跟他说话,那是计时收费的。
而且,以前他们都是银货两讫。
也就上次,程澜替华国留学生清理生存环境,他也站出来当了回义工。
程澜和他才称得上有了私交,觉得这人在唯利是图以外,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
从前他给程澜当顾问,那收钱可是一点都不手软的。
“这个,以前在哈佛大家都忙嘛。”
程澜道:“说清楚点,不然我肯定从中作梗。”
凌霄这才道:“以前在哈佛,大家都闷头赶功课。”
程澜挑眉,“你这次回来遇到她了?”
在哈佛的时候,杳杳其实不算出挑。她一直都在努力让功课不要掉队。
她当初考上哈佛,萧清远的钞能力还是起了作用的。
所以在哈佛的学生里,她比较泯然众人。
凌霄点头,“是,这才发现她在学业之外很多地方都很出众。”
程澜道:“她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前男友,两人八岁就认得了。-->>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