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给这世界上堂课正文卷第一百零一章孤注一掷的只有你阿K本名杜晖。
早先年在学校算是一个“坏孩子”。
抽烟、打架、谈恋爱、骂老师、留长发……
高中勉强毕业后,便没有再读书,而是跑去学电影里的那些江湖人去混社会。
如果不是某个傍晚,看到了一个背着吉他的长发女孩子,并被一首民谣给深深吸引住的话,他大概会成为社会底层不学无术的小混混,然后在某一天,犯了错事然后被抓进去踩缝纫机,踩个几年回来以后回村,被人戳碎了脊梁骨。
大抵上,亲戚朋友们都是这么觉得的。
后来,他学了吉他……
但可惜,那个女孩子终归是没有看上他,一个有着良好家庭出身的大学生,不太可能会跟一个烫头发、身无分文靠着各种地痞方式过日子的流氓在一起。
两人身份差得实在是太远了。
但无所谓,痛过哭过以后,他爱上了音乐,也有了自己的梦想。
不得不说,有时候“梦想”这个词,真的很能改变一个人。
他从徽州出来,跑到了燕京,开始了北飘,沿着前辈们的脚步,在酒吧、天桥下、大路边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唱歌,像个傻子。
“也许,今天是我新的人生!”
简陋的、散发着霉味的出租房内。
杜晖穿上了一件西装,将长发稍稍地整理了一下,对着镜子照了照。
他发觉镜子里的自己很陌生。
在漂泊的这五年里,他有时候都觉得自己就是街边的流浪汉,极少照镜子,甚至蓬头垢面都挺正常。
桌子上……
到处都是揉成团的纸,每一张纸上,都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歌词。
他昨晚彻夜未眠,怀着兴奋的情绪将新歌写了出来,写完以后,随手将这首歌填上了歌名。
歌名叫《在雨中》。
写完以后……
他打开窗户,看着远方静谧的夜,想着银行卡打过来的五千块定金,他长长地出了一口气,情绪继续高涨,甚至想放声大吼。
黎明前的黑暗,终于要结束了。
他似乎遇到了自己的伯乐。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了进来。
他整理好装扮,随后背着吉他走出出租屋。
邻居们看到他都震惊得不行,仿佛重新认识到他一般。
他并不言语,也没有和任何人打招呼,一如之前那般的孤僻。
坐了半小时地铁,他再次来到了燕石化的门口等着。
七点钟。
他看到燕石化那个年轻人慢慢地走了出来。
年轻人上下打量了他一眼:“嗯,精神多了。”
“老板,我们去哪里?”
“咖啡厅。”
“好!”
他知道这个年轻人名叫张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