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娘,留疤也没什么妨碍,我反正嫁人了,大不了以后就少照镜子,放心好了,丑不到我……”https:
盛元史推着李易跟在后头,对他阿姐,算是服气了。
这话是能当着姐夫耳朵说的?
总觉得他姐是在被休的路上蹦跶。
盛元史默默放缓了步伐。
李易失笑,这氛围,他还挺喜欢的。
很随意轻松,不用紧绷着。
盛母第一时间把芸娘带去了荀修那,伤在脸上,且皮肉微翻了出来,放寻常大夫可能棘手,但在荀修这里,就是扔瓶药膏的事。
老头子喜静少言,院里不留人伺候,不接见盛家之外的人,平日给李易正骨刮肉,话超不过三句。
孤僻程度上,比邱费有过之而无不及。
让李易想套个近乎都无从下手。
将伤口处理了,安抚了盛母,李易和芸娘回了扶湘院。
“那些诗,你是怎么来的?其中有什么诡异处?”
把人屏退后,芸娘盯视李易。
“你就没想过是我才华横溢?”李易轻叩头,翩然开口。
“我还不如相信太阳从东边落下。”
“娘子对我,还真是认知明确呢。”李易敲了敲椅手,让芸娘帮取来纸笔。
写下几首诗,李易递给芸娘看。
参加登科诗会,李易目的有三,一帮芸娘摆脱无休止的冷嘲热讽,二扬名楚国,立爱妻人设,三嘛,就是这几首诗了。
也是最主要的目的。
前面铺垫好了,都知道他诗才了得,完全不用运作,只要是他写的诗,立马就会广为流传。
加上他营造出的人设,有故事,有八卦,人们最喜欢谈论了。
传着传着,不信传不到大乾。
但凡文人,谁不会吟诗作对,他抄的诗,可是经得住上千年的流转,其质量,直接是横扫级别的。
不用多久,他的名气就会远远传播出去。
看着纸上的几首诗,芸娘斜睨李易,“原来招是在这呢。”
“轻罗小扇白兰花,纤腰玉带舞天纱。疑似仙女下凡来,回眸一笑胜星华。”
“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