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麦都傻眼了,也很小声地说“这个肯定很贵,我听说我们隔壁村有一家挖出一个金簪子,卖了不少钱呢。”
沈烈用自己的袖子擦了擦玉镯子,之后便拉过冬麦的手“来,试试。”
那玉镯子一到手腕上,冬麦便感觉凉凉的。
沈烈她手腕,纤细柔白,如今戴着这玉镯子,衬着皮肤光润柔和,便很满意“你戴着挺合适的。”
冬麦忙说“快摘下来吧,我怕弄坏了。”
沈烈道“那也行,先收着吧,等以后咱们家里条件好一些,合适的时候再戴。”
冬麦听出他的意思“不卖吗这个挺值钱的。”
她是想着,他不是要贷款做买卖吗,如果卖了这个,也许能顶一些用。
她不懂这玉镯子值多钱,但总觉得,这么辛苦找到的,估计是宝贝吧,应该很贵。
沈烈握着她的手“冬麦,我听说现在结婚,有的都要准备三金了,金项链金镯子金戒指,我条件就这样,你也知道,没钱给你准备太多,现在你自己发现了这个,肯定得留着。”
他温声说“就当我祖上留下的宝贝,传给儿媳妇的,你收好就是了。”
冬麦低头摩挲着那玉镯子,确实挺好的,触感温润舒服,想想这是沈烈祖上的,卖了的话确实可惜“那咱们就收着吧,我现在戴,怕别人到说道,也怕弄坏了,咱先好好收着。”
沈烈点头,于是两个人重新把那镯子放在盒子里,又藏在一旁的杂草堆中。
沈烈笑着说“等会我们回去,你抱着一堆,我抱着一堆,就说是当柴火烧的,别人到也不奇怪,不然咱拿这么一个盒子,被人到了,还不知道怎么传。”
冬麦自然明白“好,我知道,财不露白,不能让人到”
收好了盒子后,沈烈又去各处检查了一番,甚至把墙角墙壁都敲了一遍,不过再没发现这样的暗柜。
只能说,当年被搜查的时候,确实很仔细了,连一个铜板都没能留下。
沈烈“镯子肯定不卖,给你留着,别的也没什么,咱俩的发财梦碎了,还是老老实实收拾屋子,准备做买卖勤劳致富吧”
冬麦噗地笑了“好”
夫妻两个收拾了半天院子,又找来电工帮忙拉电线,电线倒是很容易安装,买一个电表装上就行了,电闸也给安上了,不过拉电灯的话,暂时手头钱不够,需要电工那里去公社电力局再取电线,还得等他有时间。
不过这也不要紧,只要能通电,回头就能干活,电灯实在不行的话,就用蜡烛或者煤油灯代替就是了。
折腾了大半天,天快晃黑的时候,两个人抱着柴火,回去了家里。
冬麦战战兢兢的,她生怕别人发现了自己和沈烈的秘密,不过好在一切都是多想的,并不会有人意识到他们的柴火中藏着一个那么好的玉镯子。
到了家里后,赶紧关紧了门,小心翼翼地取出来,捧着那镯子,摩挲了一番,之后又戴在手镯上,确实是好。
冬麦喜欢得不行了,不释手“这个肯定特别贵。”
沈烈听到这话,笑着说“所以好好留着,也许是古董,说不定过些年更值钱,咱早早卖的话就亏了。”
冬麦一想也是,便小心地取下来,放在盒子里,又把盒子收在自己日常放柜子的箱子中,这样轻易不会被人发现了。
晚间洗过之后,躺在炕上,冬麦还是越想越兴奋“你说这个得值多钱,我不是说要卖,就是好奇。”
沈烈的心思哪里在镯子上。
他是经历过生死的人,于钱财上,他得淡。
他搂着怀里的新婚妻子“也许值一百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