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太好吃了!
脆口感,一口下去拉丝,吃起非常上瘾,一片够再另一片。
要被破云大看到,他如此豪迈吃饭,一准骂道:“谁家败家子,吃一片就稳定破损神力和魂魄,一节能让身尽毁死而复生,放下那片灵藕,让!”
现在他完全被美味所俘获,筷子一转。
“饕餮心!!!”
轩辕文琴对着铁盆跪了下,见到饕餮心脏,就相当于世界上一只饕餮死亡,可能吃穿天空饕餮!
相传破云大差一点消失,就因一只饕餮出现,吃遍山河,宗门领地,连去围剿它修仙者们全都丧生在它口腹中。
仙界破例出手相救,饕餮被收,破云大留下了类,几千年休养生息,破云大才重新繁荣起。
那饕餮对破云大说,只记录在卷轴上传说,比凤凰和龙族要难以看到存在。
所以轩辕文琴知道他灵破损,并修复它念头,希望太过于渺茫,比下一秒破云大毁灭要渺茫。
但如今他看到了什!饕餮心!
“如果想那样,那就错了。”
林歆欢懂得废话文学。
饕餮,就猪吗?猪杂食动物,给什吃什,完全挑食。
猪心就饕餮心。
反正一盆毛血旺也毒,就让轩辕文琴试试呗。
在他知道况下,当了一小白鼠。
林歆欢在捧着一碗毛血旺吃得香:“嗯嗯,猪血比血好吃,毛肚烫得时间刚刚好,脆!”
轩辕文琴吃下去食材,在他胃中融合,无数灵气化丝线,缠绕旋转。
碎成花般灵,在灵气下,瞬间聚集,片片连接,转间他丹田中出现了完整灵!
“灵了”
可置信一遍遍抚摩丹田,用神力内视,越看灵越好看。
林歆欢看着一好好帅哥,露出了痴呆笑容,确定村口傻子吗。
“,比前灵要强壮!”
轩辕文琴现了差别。
灵脉细决定着灵气储存量,灵细决定着灵气收量,你收得灵气比旁多一倍,就能说你进阶度比他们快一倍。
就宗门喜欢挑选好灵,作自己弟子原因。
谁喜欢用自己多教,就能快进阶,自己长面子好苗子呢。
林歆欢闻言手晃过自己丹田位置,自己似乎灵,丹田处空空荡荡。
当时所颜魔法元素混合成一团转化成灵力,蕴藏在体内各处,每一处毛孔都可以收灵力。
她神力看到了轩辕文琴灵,就像扎于土地树木,枝叶四处向外伸展,连接着灵脉,断收灵气,向灵脉传输灵气。
但她确确元婴期水平,所蕴灵气与轩辕文琴差多。
甚至灵,每个毛孔都起到了灵作用,灵气非常偏爱她,随时随地向她涌。
轩辕文琴收灵气量,好比尘器力,那林歆欢可以比作最高级别龙卷风力,好在市中灵气稀疏,然就看到一个行走龙卷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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