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女子表情各异,驱马跟了上去……
——
入夜。
城外,抱元门。
抱元门依山而建,藏在绿林之间。
白石大道从官道延伸到绿林深处,途中立着一座上了年月的牌坊,不少车马停在路边,有小厮在旁照看。
白石大道尽头,是一座白墙青瓦的大宅,门口放着两尊石狮子,虽然没有水云剑潭那般庞大,但比铁佛岭这种新冒头的门派要气派的多,门外站着十名身着武服的门徒,在接送着宾客。
宅邸大门内灯火通明,露天摆开了宴席,三十张方桌左右排列,中间还搭了个临时擂台。
方桌上坐着百余号武人,皆是广济周边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过放在江湖上可以统一归类为‘杂鱼’,和杨冠一个等级。
而正中屋檐下,则放着一张大椅,两个徒弟负手站在背后,身着锦袍的老者,则坐在椅上,鹰隼般的双眼,盯着门外的牌坊。
桌上酒肉齐全,按理说该推杯换盏、热热闹闹,但在席间就坐的百来号武夫,没有一人说话,只是侧目瞄着中间的擂台。
所有人都知道擂台是为谁准备的,也都猜出,李混元李掌门有点心虚。
李混元不像程世禄那样偏科,作为硬实力的内家拳宗师,仅靠身法就能把程世禄压着打,在众人看来,这个叶四郎的实力,应该和李混元不分伯仲。
双方水准相差不大,在私底下打,生死难料,指不定命跟名声一起丢。
而擂台上则不然,打出人命属于武德极差、不够收放自如,再怎么都得留一口气。
李混元若是输了,按规矩把吃下去的吐掉,事情也就结束了,总比不战而降好听。
而若是赢了,李混元放个水打成和局,双方面子都保得住,产业也就真到手了。
这个想法没错,但程世禄昨天才死,终究有点风险。
李混元的大徒弟,站在太师椅后面,附身低语道:
“叶四郎看起来是个愣头青,下手没轻没重,若是不顾及江湖名声,直接下死手……”
李混元面无表情,心底也在担忧这点,毕竟他用拳头很难一拳打死同等对手;而霸王枪稍有不慎就是透心凉,只要过招就有丧命的风险。
李混元稍微沉默了下,回应道:
“你意思是,让为师闻风不战而降?”
大徒弟知道师父在乎江湖脸面,还想再劝一句,结果死寂的大院里,响起了喧哗:
“诶?”
“那是?”
李混元和席间武人齐齐抬眼望去,却见白石大道的牌坊外,出现了一匹烈马。
蹄哒、蹄哒……
烈马不紧不慢踩过白石大道,朝着大门走来。
马上是个头戴斗笠的黑袍男子,一杆长兵挂在马侧,虽然不知身份,单刀赴会般的孤傲气势,已经让所有人猜出了是谁。
“还真来了……”
“是叶四郎……”
“掌门,怎么办……”
大院内,数十号抱元门弟子如临大敌,有人想去询问,又被旁人拉住。
太师椅上就坐的李混元,眼皮微微跳了下,深深吸了口气,站起身来双手负后,遥遥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