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匹上居然没有人。
曹军骑士们俱都一愣。而在另一侧的草滩上,已有数人跃身而出,张弓乱射。
郜成还来不及回身张弓,敌人的箭矢已经射进了他的背心。连带着靠近他的几名骑兵俱都中箭,纷纷落马。更后方骑兵看见前面的人忽然仆倒,知道必定是遇到了敌人伏击。
他们大声怒骂着转向冲杀,瞬间上百铁蹄踏入水洼,引得水花四溅,乱泥翻飞,却找不到敌人了。
一时间,周边影影绰绰的林木和芦苇都像是敌人,风声中似乎也带着敌人的低声话语。偶尔有几声尖利的口哨声刺破天际,那一定是贼寇们传递消息所用,可那哨声太短促了,又没办法据此判断敌人的方向和距离。
曹军骑兵们既惊慌又恼怒。他们漫无目的地拨马兜转了几回,终于抽出号角吹响,打算和附近的另一拨骑士聚集。
但当他们回到适才遇袭之处,打算带上自家军候的尸体时,却已经找不到了,刚才那几匹无主的战马也没了踪迹。
();() “怎么回事?”几名军官愤怒地骂着,勒马在原地连连打转,最终决定先退一步再做打算。
曹军骑士们离开不久,茂盛的芦苇一阵晃动,丁奉从里头出来。
他一手挥动,驱赶着追逐血腥气味的蚊蝇,一手拖着郜成的尸体。拖了十几步来到高处,他盘膝坐下,从腰间抽了把短刀出来,慢慢地割这个曹军军官的头。
这把短刀不是他惯用的那柄利刃,只是寻常货色。刀锋有些钝了,切入脖颈的时候,要反复地抽插,才能撕裂皮肉。丁奉耐心地慢慢切割,待到切到颈骨,皮肉俱断的时候,脚下整片水塘都被染得红了。
丁奉继续割,先切断了颈骨,再慢慢地剐去脸面和头部的皮肉,最后留下一个带血的骷髅。他提在手里抛了抛,感觉份量合适,于是满意地将之挂在高地中央的一株老树上,退回几步,扭头看看。
“你们觉得,我手艺如何呀?”他问。
黑沉沉的天,白森森的颅骨,横生的枝桠……这情形太吓人了。
几名部下身上带着轻重不一得伤,彼此扶持着从芦苇丛里出来,互相打着眼色,觉得自家主将可能是因为部属折损太大的关系,恼怒得生了疯病。
“承渊,咱们还是别再纠缠,尽快走吧。马上天就黑了,正好往临陂深处去。眼下当务之急,是甩开曹军追击,带着剩下的将士们脱身!”一名中年部属劝道。
“走什么走?”丁奉冷笑,眼睛里透着血红:“这一仗下来,还剩下几个将士?几百条人命尽丧。就算回到荆州,我怎么去面对那将士的家眷?我不走!我今天就要在这里和他们斗个你死我活!”
这年轻人在树下暴躁地来回迈步,待要再说几句狠话,抬眼却见远处火光照耀,旗帜随风挥动,上百骑曹军汇集在旗帜下,向这处高地冲了过来!
“狗日的,来得这么快!”他跳了起来,大声道:“大家往深处去!跟着我,赶紧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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