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坚信剑辉是无辜的,我太了解她了。她是个能干的医生。千里马也有失蹄的时候,她也许有失误,但她没有玩忽职守。她不能戴上玩忽职守罪的罪名,我坚信这一点。
事故发生后,剑辉暂时停止了工作,成天在小办公室里写事故经过和思想认识。写了在科里念,念了又重新写,院长和科主任都希望她一步步提高认识。
可有一天剑辉突然被公安局带走了。
这事弄得全院沸沸扬扬。我上班碰上的第一个人就用一种很特别的口气告诉我:“李大夫被捕了!”
被捕?
听起来似乎回到了战争年代。
我一口气爬上三楼,拼命敲那间小办公室。我把全科的人都敲出来了。
“你冷静一些!”科主任摇着我的肩说,“你要冷静一些。李大夫是被捕了,但也许坏事变成好事,法律比什么都公正。我们要相信法律。”
“不!不!”我说。一团火热的悲愤壅塞在我心里,逮捕对一个无辜的人来说就是莫大的侮辱。
同事们围着我,眼睛不眨地望着我,好像望着一个虎口脱险的人。我明白他们的想法,那个夜班本来是我的,剑辉为我换的班,既然剑辉都没能避免那场事故,那就谁也避免不了。劫数已定,就看哪个人碰上。这就叫玩忽职守吗?
李护士长过来驱散了人群,对我说:“你回宿舍休息去吧。别在这里瞎激动,让人看笑话。”
院里有许多人幸灾乐祸,这我知道。正因为如此我才倍觉剑辉的冤枉。
我跑到区法院刑庭办公室,劈头就问:“劳驾,请问谁办李剑辉的案子?”
一个瘦小苍黄的年轻人夹着一支燃烧的烟,他用一根指头顶了顶法官的大盖帽,严肃地反问:“你有情况反映?”
我说:“是的。”
他啪啪捻了两记响指,应声过来了一个更年轻的小青年,当然也穿着法院制服。小青年拿了纸和笔坐在旁边。
法官说:“说吧。首先介绍你自己的身份。”
这下我明白他的身份了。我说:“你们凭什么逮捕李剑辉?凭哪一条哪一款?”我哗哗地翻着刚从新华书店买来的《司法手册》,说:“受逮捕的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你们查清了什么?连我这个始终的现场目击者你们都没有调查过!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就是说你们已经准备判她徒刑了?”说到这里,我垮了,泪水呼啦一下流出来。
“胡闹!”法官说。
我很响地合上书,把它掷向他。他慌慌张张接住《司法手册》,声色俱厉,说:“胡闹!”
小青年站起来大声说:“这里是司法机关,我们这里是有法警的!”
“你们太不讲道理了!”我叫道,“李剑辉不可能玩忽职守,你们应该全面了解她——”
“法警!”
我七窍生烟。法警怎么着?强行赶走一个来讲道理的人吗?那我去哪儿讨公道?
“李剑辉没有玩忽职守,我当时在场!”
“法警!”
一个法警冲进来,提着电警棍逼视着我,说:“看在你是一个医生的份上,我客气地请你出去。”
“如果我不呢?”我说。
我忽然想豁出去算了,和剑辉一块儿坐牢,免得一辈子负疚一辈子在人前不能抬头。
一个女法官插到法警和我之间,递给我一杯开水。
“大夫,你要冷静一些。医生应该是最能面对现实。逮捕人是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决定的,不是哪个法官的一句话呀。”